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行”、“重庆农商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渝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申请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渝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5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渝农商行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7000000股,并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100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135700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的
数量为7743394491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613605509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为 11357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A股流通股为 7590170股,无限售条件 A股流通股为 8836073789股,无限售条件 H股流通股为 2513336041股。
本次可以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合计1626465股,系 153户自然人股东持有。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为渝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 A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0个月,将于2024年10月30日起上市流通。
1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的有关内容,持有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份超过5万股的个人承诺,其持有的重庆农商行的股份,自重庆农商行 A股上市交易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在上述 3年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每年所出售的重庆农商行股份不会超过其持有重庆农商行股份总数的15%。在上述3年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5年内,其所转让的重庆农商行股份总数不会超过其持有重庆农商行股份总数的50%。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也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162646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百分比除外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限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占股份总额售股数量数量比例
1持有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份575901700.07%16264655963705超过万股的股东
合计75901700.07%16264655963705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解禁后,渝农商行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本次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7590170-16264655963705
2本次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上市流通后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7590170-16264655963705
5、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11349409830162646511351036295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A股) 8836073789 1626465 8837700254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2513336041 - 2513336041股)
三、股份总数11357000000-11357000000
五、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渝农商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
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渝农商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渝农商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佳刘紫涵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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