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证券简称:信达证券公告编号:2024-0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E9 大厦)南区 30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119681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86.7088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久超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8043 99.9999 0 0.0000 101 0.0001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8043 99.9999 0 0.0000 101 0.0001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8043 99.9999 0 0.0000 101 0.0001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8043 99.9999 0 0.0000 101 0.0001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7043 99.9999 1000 0.0000 101 0.0001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7043 99.9999 1000 0.0000 101 0.0001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8043 99.9999 0 0.0000 101 0.0001
8、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8043 99.9999 0 0.0000 101 0.0001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59322743 99.5220 1245300 0.4779 101 0.0001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0936743 99.9633 1031300 0.0366 101 0.0001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8043 99.9999 0 0.0000 101 0.0001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11967043 99.9999 1000 0.0000 101 0.0001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持股5%以上
2551400000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212953924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
4761311999.997610000.00211010.0003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
万以下普通股2630095.981810003.64951010.3687股东市值50万以上
47586819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6司2023年度利26056704399.999510000.00031010.0002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
7中期现金分红有26056804399.999900.00001010.0001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82024年度会计26056804399.999900.00001010.0001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
9联交易情况及预25932274399.522012453000.47791010.0001
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12司董事、监事薪26056704399.999510000.00031010.0002
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
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9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由、张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