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军)
2024年,本人作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2024年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谢军,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21.SZ)独立董
事、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32.SZ)独立董事。2022年
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本年应参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大会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加董事会式参加次未亲自参加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数议
4(请假1次)88400否
202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2024年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10提名委员会111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3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编制等予以重点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其中参加股东大
会4次、业绩说明会3次,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五)与公司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
进行现场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下属子公司现场调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本人沟通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充分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对于事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前向本人进行专项汇报听取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决策和披露。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上,与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充分、全面的反映公司对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由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经过对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本人认为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2024年,李水江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佘曙星先生和张金荣先生因职务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石峰先生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石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激励均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相关考核激励和薪酬标准等方面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军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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