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2024-065
转债代码:113051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风电 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风电 K1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9月6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92元/股),已触及“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
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如再次触发“节能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3月1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1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0号)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6 月 21 日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6%、第四年为1.5%、第五
年为1.8%、第六年为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9号文同意,公司
3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节能转债”,交易代码“11305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节能转债”自2021年12月27日(原转股起始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因遇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1年 12月 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年12月27日至2027年6月20日。“节能转债”初始转股价
格为4.0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3.44元/股。
二、“节能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修正程序
1、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
2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2024年9月6日,公司股价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92元/股),已触及“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不向下修正“节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
3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
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鉴于“节能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存续期届满尚远,结合公司近期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如再次触发“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5年3月1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节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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