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绿能公告编号:临2024-085号
债券代码:113053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其中变更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1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汇编的变更主要内容
1、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明确: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
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
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列示及披露要求。
2、准则解释第17号
准则解释第17号的主要内容如下:(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
求;(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3、应用指南汇编
应用指南汇编明确: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
17号和应用指南汇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其中,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和准则解释第17号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应用指南汇编对保证类质保金费用的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影响金额(注)受影响的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表项目6个月期间本集团
应用指南汇编明确,将计提的质保金计入主营业成本-552957485.15
2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销售费用552957485.15
注:为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于2023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116号”公告),会计估计变更冲减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966093639.75元,因此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计入销售费用中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发生额为-552957485.15元。
三、监事会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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