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股票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24-07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人,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董事、总裁秦怀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和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2024-07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焦炉检修》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焦炉检修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助推国家焦化行业健康发展;且有利于维护焦炉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临2024-07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以售后回租机器设备的方式向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本次租赁物为公司生产设备,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24个月,还款来源为公司销售收入。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夫妇、董事长焦强及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