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充申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
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我们对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补充申报2024年度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声明:
公司补充申报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应与独立
第三方一致,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强莹、余瑞玉、俞红海、沈永明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