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股东权益变动已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同意】财联社10月22日电,连云港公告,控股股东港口集团与上港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2.2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上港集团,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待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港口集团持股比例将由58.76%下降至40.76%。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同意。但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后,才能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