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证券简称:开滦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4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
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在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伏军因国外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均平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余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表决结果:公司董事长彭余生系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常委、副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字〔2023〕4号)规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公司应当更换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项目,聘期一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43)。
(四)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44)。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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