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1
天元TIANYUANHUBEIRUITONGTIANYUANLAWFIRM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鄂瑞天律非诉字第0823号
致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柳平律师、许畅律师(以下简称“本律
师”)出席了公司二O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依法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
性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律师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的
了解及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
神,对公司提供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的、真实的有关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
5
11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武汉中海中心19层-20层
Address:19/F-20/F,ChinaOverseasCenter,No.278QingnianRoad,JianghanDistrict,Wuhan,Hubei.
China
电话(Tel):(86+27)59625780传真(Fax):(86+27)59625789
网址(Web):www.rttylaw.com邮编(Zip):430021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None
天元TIANYUANHUBEIRUITONGTIANYUANLAWFIRM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会议议题、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15:15时在武汉市武昌南湖周
家湾100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公司董事长陈平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安排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
年12月2日,即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334人(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6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
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328人),总共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
222,561,83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6320%,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6
理人员,公司部分董监事视频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武汉中海中心19层-20层
Address:19/F-20/F,ChinaOverseasCenter,No.278QingnianRoad,JianghanDistrict,Wuhan,Hubei.
China
电话(Tel):(86+27)59625780传真(Fax):(86+27)59625789
网址(Web):www.rttylaw.com邮编(Zip):430021
2
-R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天元TIANYUANHUBEIRUITONGTIANYUANLAWFIRM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下列议案:
1.01关于选举贾蕾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梅之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殷宪力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
书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其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二O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None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武汉中海中心19层-20层
Address:19/F-20/F,ChinaOverseasCenter,No.278QingnianRoad,JianghanDistrict,Wuhan,Hubei
China
电话(Tel):(86+27)59625780传真(Fax):(86+27)59625789
网址(Web):www.rttylaw.com邮编(Zip):430021
3
R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None
天元TIANYLANHUBEIRUITONGTTANYUANLAWFIRM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马应龙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署
页)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None
负责人:4
唐斌
律师:
柳平
律师:M
许畅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武汉中海中心19层-20层
Address:19/F-20/F,ChinaOverseasCenter,No.278QingnianRoad,JianghanDistrict,Wuhan,Hubei.
China
电话(Tel):(86+27)59625780传真(Fax):(86+27)59625789
网址(Web):www.rttylaw.com邮编(Zip):43002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