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函证》的函复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发来的函证已收悉。就此函中问询的相关问题,经本公司核查,答复如下:
根据函证要求,经核查,我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你公
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
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本公司电话问询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资委,贵州省国资委答复: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
-1-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公司未买卖你公司股票。
特此函复
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 O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