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证券简称:健民集团公告编号:2024-02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第二次解锁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84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4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将于2024年9月16日进入第二个解锁期,将对184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并上市,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向何勤董事长等6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9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3398600股的0.24%,无预留股份。《2022年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0.58元/股,授予日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73.68万元为基数,2022年、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分别增长不低于10%、2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锁额度。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1、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6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激励
对象名单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2022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曙衢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1日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通过公司 OA 系统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的通知》,对本次2022年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
12日至2022年8月22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5、2022年9月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9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9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均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进行披露。
(三)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激励计划名称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限制性授予激励授予后股份股票总量对象人数剩余数量《2021年限制性2021年4月20日13.89元/股1062401股7人0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2022年9月5日20.58元/股369600股6人0股票激励计划》
(四)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股剩余未解锁股取消解锁股票数分红送转导致解股票解锁上市日期股票解锁数量票数量量及原因锁股票数量变化2022年5月31日531200900801无无
2023年5月31日318718582083无无
2023年9月21日184800397283无无
2024年5月30日212483184800无无
注:《2021年激励计划》分三次解锁,首次解锁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第二次解锁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第三次解锁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两次解锁,首次解锁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达成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已满。
(二)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达成序号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所列任一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情形,该条件达成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任一情形,该条件达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成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3年度业利润52145.77万
绩考核目标:元,比2021年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73.68万元为32473.68万元增长基数,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1%。60.58%,该条件达成。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委员会确认,各激励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锁额度。对象2023年度个人考考核得分80%以上解锁100%;70(含)-80分解锁50%;70分以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下解锁0%。上,该条件达成。
三、各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2021年激2022年激本次可解锁
获授限制性本次可解励计划获励计划获限制性股票姓名职务股票数量合锁数量授限制性授限制性占总股本比计(股)(股)
股票总量股票总量例(%)
何勤董事长31872092400411120462000.030%
汪俊董事、总裁25497792400347377462000.030%
裴学军副总裁12748855440182928277200.018%
黄志军副总裁10624055440161680277200.018%
周捷董事会秘书3696036960184800.012%
李丽娟核心技术人员3696036960184800.012%
合计80742536960011770251848000.120%
注:2021年激励计划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9月23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4800股(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1、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半年后按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执行;
2、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4800-1848001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3113800+184800153298600合计153398600153398600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达成,解锁数量为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激励计划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共计
184800股,拟申请解锁,并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满足《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六、上网公告附件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次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