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司(含 A、B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1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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