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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中国移动有限公司202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1 00:00 查看全文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长安街 1 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 g.com/cn 网址 kpmg.com/cn对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0999号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1页,共3页

KPM 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对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续)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0999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第2页,共3页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2021年6月9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02 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7.58元,初始发行数量为8457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最终发行数量为902767867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1981373781.86元,扣除发行费用60749431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373879467.74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273号”《验资报告》和“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38号”《验资报告》。

2024年度,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约13.4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约509.12亿元,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整体结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约12.79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结合《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

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3月8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47家全资子公司分别在47家开户银行开立了52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22日,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47家全资子公司以及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就上述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协议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被严格遵照履行。

第1页,共8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人民币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NRA110921019110888 74277228.8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9990123182109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999012318210503289684969.3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9101007880190000303257427.10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8110701014102260214841284994.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3298722329931500.4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

9110020100020667158074.79

区紫竹院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20100788019000072254395011.4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

951300788015000013702979493.79

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

9320010101432388981545384.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531902584810660169308.9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0100788010000030524198275.6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70200788010000045591064186.1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91200001000009919819463.80

直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123975887390363530.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283082266211590634.4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

9410030100828288886762283.51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45030078801600001322526550.39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

9350020100288788892046482.3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660100788015000032232552759.2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563881940538583702.7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767664667831465691.5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

945004010065628888905088.84

自治区南宁市分行

第2页,共8页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人民币余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

9360060100178689124685069.60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

9610060100323867321830369.9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68010078801900003249715317.7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八一支行135685281108181588.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

9230030100169500651474015.46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61010078801100007299255351.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30100788018000056334163492.9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

95200301001186527022948.86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

946005010041108896692176.84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

91500901000162017259205.76

治区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4801007880150000151541895.9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

9630010100223366661208597.9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3010078801300003322743948.0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

9650040100044814101402397.38

尔自治区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

95400601000070900515347874.06

区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

950005010025736699986885.47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600007135554265.3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

952600788018000014312568972.32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350647748441893705.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11722578492824787.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43648273438238.9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39618100577217208.60

第3页,共8页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人民币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4611776072079314.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422182205987761.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82010078801800007221108195.4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730300788017000007752363799.7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970200788015000045711657387.5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4501007880120000314585257.16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

456100788013000002361640349.09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1100788018000028656920.5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明细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第4页,共8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整体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62亿元,利息收入8.17亿元,鉴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13.74亿元的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关程序。后续,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部分募投项目采购、验收、交付进度延迟影响,公司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

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将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第5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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