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事项系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公司与新设子公司之间划转,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创新运营模式,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划转属于公司与全资企业之间的划转资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新设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勇、李春友、邓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