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Hwasu Co. Ltd.(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是本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1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取得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淮矿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29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 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1-1-2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733624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偿还了相关专项应付款,则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偿还的款项。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取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淮矿集团的批复。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1-1-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九)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广泛应用于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石油化工、国防军工等国民经济多个行业,产品需求、产品价格和宏观经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聚氯乙烯与烧碱作为基础化工产品,伴随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其上游原料供应和下游消费需求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受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影响。尽管在国家各项政策推动下,PVC 消费支撑有增强预期,但实际消费扩大仍存在一定困难。如果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动,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会造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多项产业政策,从产业布局、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予以规范。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其中约定了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到2020年单位产品汞使用量要比2010年下降
1-1-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50%等条件;2023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在原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目前公司响应国家政策,生产过程全部使用低汞触媒技术,积极开展无汞触媒技术研究,同时积极推进生产过程中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若后续国家出台相应政策推行“无汞化”或对传统化工行业采取一定限制,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PVC 和烧碱在国民经济中均具有广泛的应用,PVC 下游消费领域集中在管材、型材、薄膜、电线电缆、地板革等,与建筑行业的关系紧密,若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政策或者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波动,将对 PVC 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烧碱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氧化铝、化工、水处理、造纸、纺
织印染、轻工等行业,若下游企业由于政策或市场需求等因素导致产量发生波动,将对烧碱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若 PBAT 及三氯氢硅市场总体需求不足、公司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公司在建“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和“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四)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盐、电石灰岩、兰炭、焦粒,主要能源为煤炭和电力。其中,原盐、电石灰岩和电力主要自行生产供应,煤炭、兰炭和焦粒主要从外部采购,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及能源在公司的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大,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出现上涨趋势,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中间产品与终端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在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尽管公司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且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由于化工行业自身的特性,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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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日常生产需要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要求。公司主要从事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多个品种,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音,对环境造成较大压力。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公司环保治理压力和成本将不断增加;尽管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配备了相应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均已实现达标排放,但不排除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环保设施故障、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公司可能因此遭受监管部门处罚、赔偿其他方损失、被要求停产整改甚至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配置资本资源,及时、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但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降低财务成本,进而提升经营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取得成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则每股收益等指标在本次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八)审批风险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淮矿集团的批复。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九)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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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1-1-7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概要....................................2
二、特别风险提示..............................................4
目录....................................................8
释义...................................................11
一、基本术语...............................................11
二、专业术语...............................................12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3
一、发行人概况..............................................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54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基本情况.....................................................55
七、同业竞争情况.............................................60
八、诉讼、仲裁和处罚情况.........................................62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6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6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69
三、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71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74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75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75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75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76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76
1-1-8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78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7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8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
项的情况.................................................80
四、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情况....................................81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81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或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81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85
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85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9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9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9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9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92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92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93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93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95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96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96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97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9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99
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100
1-1-9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101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102
六、审计机构声明............................................103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04
1-1-10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华塑股份、公司、本公司、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控股股东、淮矿集团、淮
指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矿业集团
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指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国资委《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本募集说明书指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指象发行的行为定价基准日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无为华塑指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设计院指徐州华塑化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水泥分公司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市监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国泰君安、保荐人、保荐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
容诚会计师、审计机构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禾律师、发行人律师指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11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聚氯乙烯树脂,五大通用树脂之一,主要用于建筑材料、包PVC、聚氯乙烯 指装材料及电器材料等
氢氧化钠(分子式:NaOH),最基本的化工原料之一,主烧碱指
要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医药、冶金、石油等行业
氯化聚氯乙烯,是聚氯乙烯进一步氯化改性的产品,主要用CPVC 指
于建筑、化工、冶金、造船、电器、纺织等领域氯乙烯,又名乙烯基,是一种应用于高分子化工的重要的单VCM 指
体和塑料工业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氯乙烯树脂以电石为原料,利用电石水解产生的乙炔气与氯化氢气体合电石法指成氯乙烯的方法氧化铝指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材料原盐指经初步晒制或熬制的盐电石灰岩指主要用于制取电石原料
又称半焦,是利用优质侏罗精煤块烧制而成的,作为一种新型的炭素材料,以其固定碳高、比电阻高、化学活性高、含兰炭指灰分低、铝低、硫低、磷低的特性,以逐步取代冶金焦而广泛运用于电石、铁合金、硅铁、碳化硅等产品的生产,成为一种不可替代的炭素材料
焦粒 指 颗粒较小的焦炭,粒度一般介于 10mm-30mm电石渣指电石水解获取乙炔气后的以氢氧化钙为主要成分的废渣
三废指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注:本募集说明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1-1-12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发行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Hwasu Co.Ltd.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塑股份股票代码600935
注册资本350740.1812万元法定代表人路明董事会秘书毕刚成立日期2009年3月30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
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经营范围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陆地管道运输;再生资源销售;
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邮政编码233290
电话0550-2168237
传真0550-2168888
互联网网址 www.hwasu.com
电子信箱 board@hwasu.com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数(万股)比例
1-1-1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有限售条件股份165270.0647.12%
无限售条件股份185470.1252.88%
合计350740.18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5270058847.12国有法人
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41756321611.91国有法人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697324357.69国有法人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1800000005.13国有法人
定远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1697219354.84国有法人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500000004.28国有法人
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4.28国有法人
柳静57702790.16境内自然人臻选(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989000.11其他
-臻选乔治拜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阮学朝27623000.08境内自然人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65270.06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7.1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淮矿集团100.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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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资委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行政机构,主要职责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安徽省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淮矿集团是以煤电、化工、现代服务为主导产业的省属大型能源化工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方良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1508200390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注册资本478401.3847万元
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焦炭、高岭土、煤层气开发;电力;
矿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火工产品、建筑建材、电
子产品、橡胶制品生产销售;机电制修;农副产品加工;装潢工程;防腐工程;土地复垦;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住
经营范围宿;中餐制售;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及高岭土、化工产
品、服装和工艺品出口业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包括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依据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之“石油、化学、生物医药(CE)”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E26)”;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中的“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和“无机碱制造(C2612)”。(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行业协会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1-1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所在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具体职责如下表:
主管部门/部门及组织名称主要职责自律组织国家发改委制定指导性产业政策
主管部门负责化工行业的环境监控职能,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部政策、化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检测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控化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贯彻国家发展氯碱工业的政策,通过信息咨询、技术经自律组织中国氯碱工业协会验交流等各种形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及时反映会员企业的正当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2、行业管理法规及政策
行业主要政策法规列示如下:
序号实施日期名称颁发部门主要内容
明确了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
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绿色低碳发改委、工信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2024年2转型产业指
1部、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产业的细分
月导目录
部等类别和具体内涵,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
(2024版)》
色低碳转型提供支撑,为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完善相关产业支持政策提供依据
限制类、淘汰类中新增了相关领域不符合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条目。条目设《产业结构置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安2024年2调整指导目全、环保、能耗、质量等领域标准作用,
2发改委
月录(2024年落实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本)》平等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简单以生产能力、装置规模等作为新增限制、淘汰依据。
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
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关于加快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到
2023年11建立产品碳发改委、工信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
3月足迹管理体部、市监局等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覆盖范围系的意见》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
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碳标识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广泛认可,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1-1-16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实施日期名称颁发部门主要内容以新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为基础,严格遵守行政处罚领域的通用规范;
《生态环境同时紧密联系生态环境执法实际,突出生
2023年7
4行政处罚办生态环境部态环境领域执法特点,增强生态环境执法
月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约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
发改委、工信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
2023年7杆水平和基
5部、生态环境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
月准水平部等约束领域
(2023年版)》
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能源碳达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
2022年10峰碳中和标
6国家能源局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
月准化提升行
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动计划》
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
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
一是加强源头防控,包括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内容。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围绕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领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三是优化环《减污降碳生态环境部、境治理,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
2022年6
7协同增效实发改委、工信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四是开展
月施方案》部等模式创新,在区域、城市、产业园区、企业层面组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五是强化支撑保障,重点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完善法规标准,加强协同管理,强化经济政策,提升基础能力。六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国际合作、考核督察等要求。
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
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
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十四五”发改委、国家
2022年6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
8可再生能源能源局、财政
月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发展规划》部等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环境和社会效益突出。
1-1-17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实施日期名称颁发部门主要内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对炼油、乙烯、电石、烧碱、纯碱等17
发改委、工信
2022年2节能降碳改个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出工作方向和
9部、生态环境
月造升级实施目标,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部等
指南(2022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年版)》
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其中,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能源效率稳步提升,规模以《“十四五”
2021年11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资源
10工业绿色发工信部
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展规划》
用率达到57%,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8亿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6%。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万亿元。
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国《高耗能行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实现高业重点领域
发改委、工信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耗能行业是国民
2021年11能效标杆水
11部、生态环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耗能属性主要
月平和基准水
部等由产品性质和工艺特点决定,合理有序的平(2021年项目建设实施,对健全产业体系、稳定市版)》
场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三)行业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基本情况
氯碱行业作为基础原材料工业,产品有聚氯乙烯、烧碱、液氯、合成盐酸、漂白消毒剂、氯化石蜡、氯化聚合物、农药、耗碱/氯精细化学品原料以及中间
体等 10 多个大系列。聚氯乙烯(PVC)、烧碱属于氯碱行业的重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农业、医药、冶金、石油、电力、国防军工、
食品加工等领域,对国民经济的平衡与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1)聚氯乙烯行业
中国为聚氯乙烯生产和消费大国,聚氯乙烯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近 20 年来,我国是全球 PVC 产能、产量及消费快速增长的国
1-1-18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家,目前我国 PVC 产能、产量均占当前全球总量的 45%左右。我国 PVC 在相关产业政策调控下,近年来保持平稳增长。PVC 作为重要的有机耗氯产品,约占氯气消费总量的40%,是实现氯碱行业“碱氯平衡”的压舱石。“碱氯平衡”是氯碱行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保证烧碱稳定供给,支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由大至强的发展过程中,我国 PVC 树脂正朝着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方向发展,不断通过标准与服务积极与下游加工应用相适配,不断提高专用树脂市场占有率,我国的 PVC 及其下游应用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
(2)烧碱行业
中国是世界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2016年三季度起,我国烧碱市场处于相对高位运行阶段,企业盈利状况好转,前期滞留的规划新增产能加速投产,尽管仍有部分烧碱产能退出,但整体出现小幅增长。2021-2022年,我国烧碱项目建设进度减缓,当年烧碱新增产能较少,2023年产能新增量基本趋于常规水平。
2024年度,中国和美国烧碱产量持续增长,欧洲地区能源危机解除后烧碱开工
负荷提升,也将影响中国烧碱出口销量,而国内市场受上游产能过剩,下游各行业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市场整体预计可能会出现震荡下行行情。
2、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绿色化发展
在新时代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绿色化已成为氯碱行业发展的主导趋势。国家政策的严格环保要求不仅推动了产业的转型升级,也加速了行业内的技术革新和产能优化,特别是为那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创造了发展机遇。
“十四五”规划期间,氯碱行业的发展目标明确指向绿色化转型,旨在通过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提升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能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及
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出台的产业政策严格限制了产能无序增长,同时优化了产业布局,充分考虑了各地区的资源和环境条件,促进了氯碱产业的集约发展和区域融合。
政策措施为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的氯碱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推动了整个行业的绿色化进程。氯碱行业正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稳步实现绿色、健康、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展现出可持续发展的鲜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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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后产能逐步淘汰,行业向高能效和集中化发展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发布的《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为氯碱行业设定了明确的能效提升目标。该政策要求新项目严格对标能效标杆水平,而现有项目若能效低于基准水平,则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造升级或面临淘汰。这一规定不仅提高了行业整体的能效标准,也促使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于能效处于标杆和基准水平之间的项目,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应用,提升能效。上述措施将推动全行业提高能效水平,同时加速行业内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
在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的推动下,氯碱企业面临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的双重压力。这不仅促使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也有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未能及时完成技术改造的企业将逐渐退出市场。综上,相关政策和措施正引导氯碱行业朝着高能效和集中化方向发展,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行业将通过多元化发展、自主创新和产业链的不断丰富与延长,实现整体的转型升级
氯碱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其发展趋势集中在多元化、自主创新以及产业链的深化与拓展三个方面。行业正通过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向多样化和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自主创新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企业通过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加速产品的创新和升级。这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也加强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产业链的丰富与延长也是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企业正通过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同时积极拓展下游应用领域,如电子级化学品等,不断延伸产业链,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氯碱行业正通过这一系列连贯的发展策略,实现从产品创新到产业链拓展的全面转型升级,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方向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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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
氯碱行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关度较高。2009年至202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335353亿元增长到1260582亿元,年均增长较快。我国宏观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品行业发展提供了增长动力,进而为氯碱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2)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
为提高氯碱行业整体竞争力,降低能源及原材料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不断出台产业政策,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氯碱行业通过产业政策的有效引导和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逐步转变发展方式,聚焦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优化、核心竞争力提升和产品质量升级,同时更加注重技术创新、节能降碳、安全管理和绿色环保。在企业发展规划上,也更为关注产业链横向耦合和纵向延伸,与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和其他新兴产业实现了有机结合,带动行业由“氯碱大国”向“氯碱强国”迈进。
(3)下游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
国家积极促进包括 PVC 在内的新型化学建材的使用和推广,确保了下游行业对这些材料需求的持续和稳定增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生产设备的升级,PVC 及其相关产品正在向高性能、工程应用和环保方向发展,其应用已经扩展到农业、医疗、日常生活用品等多个领域,预示着市场需求的持续上升。另一方面,作为国家经济重要的上游原材料,烧碱在石油精炼、纺织、化学试剂、造纸和印染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应用。根据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出具的《2024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随着我国新能源领域不断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电池需求明显增长,磷酸铁锂和氢氧化锂等相关化工品耗碱量持续提升,带动化工领域消化烧碱占比提升1%。水处理等行业对烧碱需求有所增加,占比较2022年提升1%。未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下游市场对氯碱的需求将会进一步上升。
(4)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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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走出去”成为行业重要的转型方式之一。2023 年我国 PVC 出口市场总体较好,出口市场对改善国内供需关系起到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向137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 PVC 出口,出口数量再次创新高,全年达到了 227 万吨,其中印度是我国最大的出口目的地,约占整体出口总量的48%,出口呈增长态势;近年来,受国际能源供应变化的影响,我国烧碱产品处于净出口状态,年出口量约占产量
5%-10%,出口态势向好。
2、不利因素
(1)全球经济和贸易格局发生新变化
国际经济政治形势错综复杂,地缘政治风险依然较大,不同经济体之间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全球贸易摩擦升级与政策不确定性增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若贸易摩擦继续升级,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将受到波及,终端下游制品行业受到的冲击及产业链传导将对上游氯碱产业带来一定影响。
(2)环境保护要求持续提升
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化工和循环经济模式已成为国家产业政策的主要导向和必然趋势。环保方面,就生产环节而言,氯碱行业产品品种较多,相应产出的副产品及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也较多,对环境造成较大压力。影响电石法聚氯乙烯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因素是汞污染防治,随着中国汞资源的日益枯竭以及国际《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对我国生效,电石法聚氯乙烯汞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更加显现。
(3)氯碱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低碳化考验2023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
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氯碱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低碳化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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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特征
1、行业主要经营模式
由于我国体量较大的氯碱企业主要位于煤炭资源丰富的西北地区,消费市场主要位于华东、华南地区,因此西北地区大型氯碱行业企业通常采取直销加经销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华东、华南地区的大型氯碱企业,由于贴近主要消费市场,部分企业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氯碱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氯碱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其中,聚氯乙烯与烧碱作为基础化工产品,伴随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其上游原料供应和下游消费需求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受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影响。
(2)区域性
氯碱行业根据产品特性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区域性特征。其中,聚氯乙烯和固碱类烧碱属于固态产品,不具有明显的运输半径限制和区域性特征;液碱属于液态产品,运输难度及物流成本较高,销售范围受到运输半径的限制,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3)季节性
氯碱行业由于春节假期及设备检修等因素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其中,一季度受到春节放假和北方地区气候寒冷所导致的房地产开工率下降的影响,聚氯乙烯下游塑料企业开工率较低,从而对聚氯乙烯的需求相对较低。与此同时,氯碱企业考虑二、三季度气温条件较为适合检修作业,相对集中选择于二、三季
度开展设备检修工作,并由此对当季度氯碱产品产量产生一定影响。
(六)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氯碱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材料行业,与上下游产业关联度较高,行业发展离不开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影响。氯碱行业上游行业主要为煤炭、电石、原盐、电力等原材料和能源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建筑建材、化工、纺织、印染、
1-1-2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造纸、农业、医药、冶金等行业,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如下所示:
1、上游行业对公司所处行业影响
上游的煤炭、电石、原盐、电力等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及供应量变化对氯
碱行业成本有较大影响。其中,电石占聚氯乙烯生产成本比重较高,电力和原盐合计占烧碱生产成本比重较高。近年来,上述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使氯碱生产企业成本也相应出现波动。公司拥有原盐、电石灰岩和热电厂等重要的上游资源和能源,依托邻近“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构建了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提高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下游行业对公司所处行业影响
氯碱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化工、纺织、印染、造纸、农业、医药
及冶金等多个国民经济发展基础性行业,随着我国城市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为上述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都将成为促进氯碱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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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壁垒
1、政策壁垒为了推动氯碱化工行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国家相关机构相继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及《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等一系列行业政策,旨在提升氯碱化工行业进入门槛。在追求“碳中和”目标和实施能源消耗“双控”政策的大环境下,这些政策为潜在的新进入者设置了较高的政策障碍。
2、资金壁垒
氯碱行业相关项目建设的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较大,行业企业缺乏充足的资金实力,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目前阶段,国内氯碱行业的产业政策对于新增产能的投资要求较高,新增项目的投资金额均为亿元级别,资金的规模和运转效率成为氯碱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进入氯碱行业需要大量的前期资本投入,从而构成了氯碱行业的资金壁垒。
3、规模壁垒近年来,国内氯碱企业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氯碱生产企业一旦产销达到较大规模后,边际成本将逐步降低,并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产销量较大的企业市场影响力较大,在与供应商及客户的谈判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有利于降低原材料成本,增强其行业竞争力。行业新入者,若不能实现较高的生产及销售规模,将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因此,氯碱化工行业的规模对潜在进入企业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规模壁垒。
4、环保壁垒
氯碱化工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监控行业,进入行业须符合国家对行业的环保要求。伴随我国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升,新投建的化工项目需要满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要求行业新进入者在投建项目时配套完善且高标准的环保设备,从而为潜在进入者建立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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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业竞争格局
1、聚氯乙烯行业竞争格局
截至 2023 年底,我国 PVC 生产企业 73 家,总产能约 2881 万吨。PVC 作为氯碱的主要产品,近年来的发展格局趋于明朗,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成为该领域的领先代表。东部省份氯碱产业发展历史悠久,同时东南部沿海地区也是我国氯碱产品主要消费市场,依托下游需求支撑和相对便利的对外贸易条件,当地氯碱产业逐渐探索出与石化行业、氟化工、精细化工和农药等行业结合发展的模式;西部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大型化、一体化“煤电盐化”项目,形成了几个大型氯碱产业集群,在我国氯碱行业整体布局中重要地位日益突出;中部地区依托自身区位特点,利用临近下游重点消费领域优势发展氯碱化工,并重点发展精细耗氯产品,形成多个具有特色氯碱精细产业园,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不同成长路径和发展特点的氯碱产业带更趋清晰。
2、烧碱行业竞争格局
2023年,我国新增烧碱生产企业6家,现有企业167家,总产能约4841万吨。我国烧碱产能分布较为稳定,产能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和华东三个地区,其产能占全国总产能近80%。西南、华南及东北地区烧碱产能相对较低,每个区域产能占总产能5%及以下水平。华东和华北等东部地区烧碱发展历史悠久,也是下游消费的主要市场。并且当地氯碱企业配套耗氯产品品种较多,具有较好消耗氯气能力,以解决碱氯平衡问题,此外临近港口的便利位置条件使得外贸出口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西北地区主要依托资源优势,配套发展 PVC 产品,烧碱生产成本优势较为明显,当地液碱大多通过加工成固碱向区域外运输。
整体来看,我国烧碱企业装置规模普遍较小,中小企业偏多,地区分布不均。
国内烧碱市场上市企业主要有中泰化学、氯碱化工、君正集团、滨化股份、新疆天业等企业。烧碱市场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仍然偏低。随着行业内产业整合加快,落后产能的逐步淘汰,具有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的企业将更加具有竞争力。
(九)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大型氯碱化工企业,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
1-1-26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 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目前公司在资源、环保、技术、区位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具备年产 64 万吨 PVC 产能和年产 48 万吨烧碱产能。
(十)公司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资源和能源禀赋优势
公司自身拥有盐矿、电石灰岩矿等重要的上游原料资源,能够长期支撑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邻近“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有利于资源就地高效利用和转换;公司拥有自备热电厂及光伏发电站,可保证公司持续平稳生产,也为公司提供了低成本动力。丰富的资源和能源禀赋优势,显著降低了公司生产成本,竞争优势明显。
(2)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聚氯乙烯、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上述循环经济体系提高了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废弃物排放,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3)技术与管理创新优势
公司深度开发高附加值耗碱、耗氯产品,重视聚氯乙烯新品种和专用料研发,计划建成以氯碱为基础的新材料产业和以高纯化学品为基础的精细化工产业,实现由传统产业向战新产业转型,由基础化工向精细化工产品转型。2024年,公司继续保有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享受相应税收政策,2024年6月顺利通过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复审并获得体系证书,为下一步申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奠定基础。省级氯碱化工工程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公司与南开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安徽理工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
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将技术难题列入技术创新项目并持续攻关。
(4)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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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于华东腹地,地处经济高度发达和工业雄厚的长三角地区,该区域内能源、化工、冶金、汽车制造、建筑、轻工等产业规模雄厚,对氯碱等基础原材料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主营产品运输更便捷、运输成本更低,响应客户需求效率高,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2、竞争劣势
(1)现有产品结构较为单一
公司核心产品为 PVC 和烧碱,整体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与多元化产品企业相比,当氯碱市场行情出现波动时,抗风险能力偏弱。同时公司 PVC 及烧碱产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其产品差异化程度及附加值水平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未来,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及新质化转型,公司将不断开发和生产出更多种衍生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系列,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2)毛利率低于同行业水平
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考虑到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地处西北地区,生产原料丰富,采购成本及运输成本较低。公司地处华东地区,成本端存在一定竞争劣势,导致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 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 PVC、烧碱、灰岩、水泥、石灰等,其中核心产品为 PVC和烧碱,品种型号、产品用途如下:
1-1-28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用途
SG-3 型聚氯乙烯主要用于制造高强度柔性产品、压延料刚性和柔性挤出型材绝缘料等;
SG-3 型 SG-5 型聚氯乙烯主要用于制造灌溉管、饮水用管、泡沫芯管、
SG-5 型 污水管、电气穿线管刚性型材等;
聚氯乙烯
SG-7 型 SG-7 型聚氯乙烯主要用于制造挤出型材电线和电缆料柔性和刚
SG-8 型 性料刚性、半刚性、压延料及柔性薄膜和板材;
SG-8 型聚氯乙烯主要用于制造注塑料管件压延料刚性泡沫型材楼板料挤出刚性型材等。
50%(浓度)烧碱主要用于氧化铝、造纸、制皂、纺织、印染、
50%(浓度)
化纤等领域;
烧碱32%(浓度)
32%(浓度)烧碱主要用于水处理、轻工化工等领域;
固碱
固碱经稀释后,主要用于上述领域。
(三)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VC 131988.66 56.46% 318926.55 57.33% 389441.28 57.81% 460302.75 68.30%
烧碱52640.6122.52%115165.3220.70%148975.9322.12%86795.1412.88%
灰岩23092.819.88%55647.6010.00%52996.997.87%50253.037.46%
水泥10241.294.38%28529.665.13%36168.055.37%38923.445.78%
石灰2678.271.15%7311.141.31%11010.461.63%8303.791.23%
其他产品11747.115.03%29755.005.35%34487.065.12%28613.674.25%
主营业务收入232388.7599.41%555335.2799.82%673079.7899.92%673191.8199.89%
其他业务收入1380.450.59%987.450.18%556.860.08%730.540.11%
营业收入233769.20100.00%556322.72100.00%673636.64100.00%673922.36100.00%
(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有战略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网上询比价采购三种。
(1)战略采购模式。针对煤炭、兰炭、焦粒等需求稳定、品种较少、数量
较多、金额较大的原材料,公司采用战略采购模式。公司通过市场调研,从原材料质量、供应量、采购成本、运输保障等各方面进行评价,优选信誉好、实力强、生产稳定、质量稳定、供应保障能力强的原材料生产企业,通过协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稳定原材料供应渠道。
1-1-29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公开招标采购模式。针对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备品备件、批量
辅助材料等,公司主要通过委托招标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结果经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审批后,由物资部签订合同并执行采购。
(3)网上询比价采购模式。针对200万元以下的普通备件、小型设备、生
产急需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主要由公司物资部通过电子网络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向三家以上已经评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公开询价,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对采购流程进行审批,择优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销”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部根据生产、设备的综合情况,制定下发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按班、按日组织连续生产。公司设有公司、分厂、车间三级调度系统,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指挥和控制,确保公司生产在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稳定持续状态下运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验收无误后,销售义务履行完毕。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商客户两类:
对于战略生产型客户,公司签署产品销售框架合同,并按照订单据实结算;对于一般生产型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公司签署产品买卖合同。公司分产品类别采用不同的定价模式,贸易商客户和一般生产型客户销售价格无明显区别。在信用政策方面,公司原则上采用款到发货方式结算;对于资信良好的战略生产型客户,公司根据销售制度给予相应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
(五)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涉及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经营资质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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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类别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43799.92238858.9169.48%
生产设备773977.60339103.6843.81%
运输设备2134.14460.4121.57%
工具仪器、生产管理工
38551.4212095.9731.38%
具及其他
合计1158463.08590518.9650.97%
(1)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华塑股份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4宗、房屋建筑物136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2抵押
不动产权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m ) 用途号权人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56 号 (35KV 乙炔水泥变电站) 房屋建筑面积:927.31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4号(燃油泵房)房屋建筑面积:193.5㎡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综合楼无
动产权第0005772号园(电石厂综合楼)房屋建筑面积:1407.48㎡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办公楼无
动产权第0005118号园(氯碱厂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2347.63㎡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办公综
5无
动产权第0005775号园(水泥厂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2391.12㎡合楼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工业配
6无
动产权第0005119号园(消防站)房屋建筑面积:2230㎡套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食堂无
动产权第0005774号园(职工食堂)房屋建筑面积:6420.1㎡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辅助用
8无
动产权第0005120号园(中央化验室)房屋建筑面积:2502.4㎡房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综合楼无
动产权第0005773号园(专家综合楼)房屋建筑面积:5027.71㎡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70号(热电厂主厂房)房屋建筑面积:24431.31㎡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8号(热电厂变电站)房屋建筑面积:158.24㎡
1-1-31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2(机械动力厂物资部办公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83号房屋建筑面积:527.6㎡
楼)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3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9760 号 (氯碱厂 PVC 包装车间) 房屋建筑面积:1299.11 ㎡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4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7号(电石厂缓冲站)房屋建筑面积:267.44㎡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5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48号(水泥厂管磨车间)房屋建筑面积:574㎡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49号(水泥厂水泥仓库)房屋建筑面积:385㎡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7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50号(水泥厂发货车间)房屋建筑面积:1693.72㎡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8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51号(水泥厂水泥磨房)房屋建筑面积:1420.02㎡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19 (氯碱厂 VCM 车间配电 工业 无动产权第0009752号房屋建筑面积:1558㎡
室)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53号(氯碱厂烧碱配电厂)房屋建筑面积:1469.5㎡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21 (氯碱厂 PVC 袋装、成品 工业 无动产权第0009754号房屋建筑面积:19862.15㎡
库)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2(电石厂石灰破碎分楼、配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61号房屋建筑面积:2938.13㎡
电室)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2号(电石厂电极壳车间)房屋建筑面积:1386.66㎡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4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55号(氯碱厂离压机厂房)房屋建筑面积:1049.57㎡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25 (机械动力厂 35KV 变电 工业 无动产权第0009789号房屋建筑面积:1428.84㎡
站)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88号(机械动力厂备用备品库)房屋建筑面积:6110.1㎡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7(机械动力厂给水净化站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87号房屋建筑面积:515.1㎡泵机房)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8(机械动力厂2号空压制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86号房屋建筑面积:731.19㎡
氮站)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29(机械动力厂中水处理设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85号房屋建筑面积:409.73㎡
备房)
1-1-32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0(机械动力厂机修厂房、钢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84号房屋建筑面积:6099.68㎡
材库)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82号(机械动力厂循环水泵房)房屋建筑面积:657.44㎡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2(机械动力厂1号空压制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81号房屋建筑面积:1988.68㎡
氮站)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3(机械动力厂脱盐水站、配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80号房屋建筑面积:3085.68㎡
电室)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4(机械动力厂给水净化站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79号房屋建筑面积:210.7㎡变电所)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5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9756 号 (氯碱厂 PVC 变电室) 房屋建筑面积:1798.5 ㎡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36北侧(氯碱厂烧碱装置电解工业无动产权第0009757号房屋建筑面积:3817.44㎡厂房)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7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58号(氯碱厂制盐车间)房屋建筑面积:7637.53㎡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8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59号(氯碱厂液氯液化厂房)房屋建筑面积:1220.23㎡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39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3号(电石厂综合仓库)房屋建筑面积:1299.11㎡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4号(电石厂碳材干燥贮仓楼)房屋建筑面积:3742.25㎡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5号(电石厂电石车间2)房屋建筑面积:17557.32㎡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2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6号(电石厂电石车间1)房屋建筑面积:17557.32㎡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69号(热电厂石膏间)房屋建筑面积:938.63㎡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4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9771 号 (热电厂 220KV 变电站) 房屋建筑面积:1395 ㎡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5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72号(热电厂输煤控制站)房屋建筑面积:462.28㎡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73号(热电厂循环水泵房)房屋建筑面积:239.76㎡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7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74号热电厂(运行维护车间)房屋建筑面积:1446.63㎡
1-1-3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8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75号(热电厂电容器组室)房屋建筑面积:358.28㎡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49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76号(热电厂2号转运站)房屋建筑面积:896.61㎡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19)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50 (热电厂 110KV 变电站配 工业 无动产权第0009777号房屋建筑面积:1327.27㎡
电楼)
皖(2019)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9778号(热电厂原煤破碎楼)房屋建筑面积:1055.5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2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548号(包装厂房)房屋建筑面积:3683.68㎡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547号(包装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387.6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4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78 号 (PVC 雨淋阀室) 房屋建筑面积:50.56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5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3号(浆液泵房1)房屋建筑面积:986.2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5号(维修车间启动锅炉房)房屋建筑面积:248.33㎡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7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77号(乙炔配电所)房屋建筑面积:1875.2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8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76 号 (PVC 装置仪表机柜间) 房屋建筑面积:392.43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59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75号(加药加氯间)房屋建筑面积:258.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0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74 号 (VCM 装置仪表机柜间) 房屋建筑面积:376.98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73号(制盐循环水泵房)房屋建筑面积:434.18㎡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2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2号(制氢站)房屋建筑面积:191.2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1号(浆液泵房2)房屋建筑面积:299.2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4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0号(洗衣机房)房屋建筑面积:240.2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5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49号(煤气加压站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142.1㎡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6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48 号 (电石 35KV 变电所) 房屋建筑面积:1425.9
1-1-3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7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47号(炉气洗涤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156.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8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46 号 (原料车间 MCC 楼) 房屋建筑面积:2134.28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69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45号(石料堆场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156.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44号(电石循环水站)房屋建筑面积:1874.48㎡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6号(原料烧成车间)房屋建筑面积:998.58㎡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2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5号(排水泵房)房屋建筑面积:26.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4号(原料烧成车间电力室)房屋建筑面积:163㎡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4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63 号 (10KV 水泥变压器室) 房屋建筑面积:1047.1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5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2号(加氯装置)房屋建筑面积:151.89㎡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1号(压滤系统厂房)房屋建筑面积:594.4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7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8号(煤粉制配电力室)房屋建筑面积:227.7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8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7号(窑尾及生料电力室)房屋建筑面积:312.12㎡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79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72号(硫酸制石膏尾气厂房)房屋建筑面积:556.2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71号(乙炔仪表机柜间)房屋建筑面积:444.5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1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0670 号 (VCM 车间雨淋阀室) 房屋建筑面积:92.16 ㎡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20)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2(污水处理站总车间及风工业无动产权第0000669号房屋建筑面积:372.84㎡
机室)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60号(压滤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95.53㎡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4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9号(电除尘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295.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5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7号(二号皮带机)房屋建筑面积:311.75㎡
1-1-3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0658号(推煤机库)房屋建筑面积:215.04㎡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7宿舍无
动产权第0005121号园1#房屋建筑面积:14308.47㎡
皖(2016)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县盐化工业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8宿舍无
动产权第0005122号园2#房屋建筑面积:14187.68㎡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89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4170 号 (PVC 装置变电所) 房屋建筑面积:1740.39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71号(乙炔装置控制室)房屋建筑面积:720.72㎡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44号(3#电石生产车间-2)房屋建筑面积:4652.82㎡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2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45号(集中控制楼)房屋建筑面积:547.1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46号(电石二期循环水站)房屋建筑面积:453.6㎡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4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47号(3#电石生产车间-1)房屋建筑面积:8738.71㎡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5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4148 号 (110KV 配电装置楼) 房屋建筑面积:1683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6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4149 号 (35KV 开关集控楼) 房屋建筑面积:701.88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7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4150 号 (35KV 电容器室) 房屋建筑面积:273.24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8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51号(空压厂房)房屋建筑面积:1675.28㎡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99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52号(科技楼)房屋建筑面积:5987.66㎡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53号(含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2585.3㎡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1住宅无
动产权第0004154号(倒班宿舍3#)房屋建筑面积:15156.07㎡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2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55号(中水回用)房屋建筑面积:1461.15㎡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3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56号(乙炔装置变配电所)房屋建筑面积:1578.72㎡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
皖(2020)定远县不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104(元明粉制备及包装含配工业无动产权第0004157号房屋建筑面积:1325㎡
电室)
1-1-36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5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58号(离心干燥房)房屋建筑面积:3516.13㎡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59号(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711.72㎡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7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60号(袋装粉状化学品库)房屋建筑面积:266.6㎡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8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61号(雨淋阀室)房屋建筑面积:36.26㎡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09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62号(含配电室)房屋建筑面积:1300.49㎡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0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63号(烧碱装置仪表机柜间)房屋建筑面积:305.28㎡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1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64号(氯压缩厂房)房屋建筑面积:669.76㎡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2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4165 号 (VCM 装置仪表机柜间) 房屋建筑面积:315.9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3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4166 号 (PVC 装置仪表机柜间) 房屋建筑面积:393.75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4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67号(中央控制室)房屋建筑面积:1335.04㎡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5工业无
动产权第 0004168 号 (VCM 装置变电配电所) 房屋建筑面积:1429.78 ㎡
皖(2020)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6工业无
动产权第0004169号(烧碱装置变配电所)房屋建筑面积:1235.78㎡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公共设
117无
动产权第0005855号(电石厂厕所)房屋建筑面积:39.2㎡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8车间无
动产权第0005856号(入厂煤检测车间)房屋建筑面积:236.72㎡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19仓储无
动产权第0005857号(固碱库房)房屋建筑面积:4232.19㎡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20车间无
动产权第0005858号(固碱主厂房)房屋建筑面积:4539.95㎡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
121车间无
动产权第0005859号(湿法乙炔回收装置)房屋建筑面积:1361.46㎡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公共设
122无
动产权第0005849号(1#厕所)房屋建筑面积:30.6㎡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公共设
123无
动产权第0005850号(2#厕所)房屋建筑面积:40.32㎡施
1-1-37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公共设
124无
动产权第0005851号(2#岗亭)房屋建筑面积:18.4㎡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公共设
125无
动产权第0005852号(3#岗亭)房屋建筑面积:28.16㎡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公共设
126无
动产权第0005853号(6#岗亭)房屋建筑面积:37.23㎡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炉桥镇永淮路北侧共有宗地面积:3684537.00㎡/公共设
127无
动产权第0005854号(9#岗亭)房屋建筑面积:26.52㎡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西卅店镇东兴(卤水共有宗地面积:37046.00㎡/公共设
128无动产权第0005862号净化车间)房屋建筑面积:3280.85㎡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西卅店镇东兴(综合共有宗地面积:37046.00㎡/公共设
129无动产权第0005863号楼)房屋建筑面积:960.54㎡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西卅店镇东兴(给水共有宗地面积:37046.00㎡/公共设
130无动产权第0005860号处理站)房屋建筑面积:443.75㎡施
皖(2023)定远县不定远县西卅店镇东兴(传达共有宗地面积:37046.00㎡/公共设
131无动产权第0005861号室)房屋建筑面积:21.12㎡施
定远县炉桥镇繁华大道北共有宗地面积:64696.91㎡/
132华塑家园26#住宅无
侧华塑(家园)小区房屋建筑面积:5365.5㎡
定远县炉桥镇繁华大道北共有宗地面积:64696.91㎡/
133华塑家园24#住宅无
侧华塑(家园)小区房屋建筑面积:2432.69㎡
定远县炉桥镇繁华大道北共有宗地面积:64696.91㎡/
134华塑家园25#住宅无
侧华塑(家园)小区房屋建筑面积:2514.45㎡无为县石涧镇团山行政村
皖(2023)无为县不共有宗地面积:87652.50㎡/
135(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工业无
动产权第0025700号房屋建筑面积:6036.98㎡
A 区 1-6 幢无为县石涧镇团山行政村
皖(2023)无为县不共有宗地面积:173823.00㎡/
136(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工业无
动产权第0025699号房屋建筑面积:10177.58㎡
B 区 7-10 幢
注:上述房产1-134项权属人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135-136项权属人为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2)主要生产设备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单项原值10000.0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资产原值资产数量可使用年净残值率取得方序号资产名称(万元)(件)限(年)(%)式直接购
1电石炉设备11836.152155
入直接购
2电解槽17762.876155
入
1-1-38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资产原值资产数量可使用年净残值率取得方序号资产名称(万元)(件)限(年)(%)式直接购
3聚合釜11711.086185
入直接购
4电解槽17908.016155
入直接购
5※1锅炉13183.621305
入直接购
6※2锅炉23532.551305
入直接购
7汽轮机设备16697.151165
入直接购
8汽轮机设备29841.751155
入在建工
9光伏发电装置10638.671255
程转入在建工
10热电机组1#机组11838.331155
程转入在建工
11热电机组2#机组10701.671155
程转入
上述主要生产设备系公司自行购买取得或在建工程转入,不存在产权纠纷,发行人合法拥有该等生产经营设备的所有权。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已获授权的专利276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一种氯化氢合成气中脱氢气设
1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210458129.12022.4.28
备一种乙炔生产中电石渣低成本
2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210460242.32022.04.28
循环利用设备一种电石生产过程中节能降耗
3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655807.52021.12.31
分析方法一种回转窑物料堆积及结皮预
4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650161.12021.12.31
警方法
5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回转窑结皮清除工艺202111644755.12021.12.30
6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氯化氢合成气的脱氢工艺202111637350.52021.12.29
一种电石渣深度净化处理制备
7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612263.42021.12.27
高效脱硫剂的工艺
一种 PVC 绿色无汞非金属催化
8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586925.52021.12.23
剂及其生产装置
9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石灰窑生产石灰的废气中202111558749.42021.12.17
1-1-39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
CO2 封存及回收利用方法乙炔法氯乙烯合成用氯化氢原
10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541190.42021.12.16
料气体的脱氢方法一种氯气干燥工序中的稀硫酸
11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540637.62021.12.16
提浓方法一种干法乙炔产生的电石渣制
12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523573.92021.12.14
备装置及制备方法
一种降低 VCM 精制过程中换
13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440475.92021.11.30
热自聚装置及自聚方法一种余热回收用蓄热材料的测
14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111443024.02021.11.30
验装置专用于干法乙炔电石渣中乙炔
15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011611983.42020.12.31
回收的排渣机构一种利用泥网过滤的密闭电石
16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011611993.82020.12.31
炉尾气深度净化设备
17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电石炉炭材干燥机器人202011611985.32020.12.31
一种 PVC 管接头抗老化防护装
18 华塑股份 发明专利 202011620015.X 2020.12.31
置一种电石渣连续作业式处理系
19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011406899.92020.12.04
统
20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电石厂焦粉粒收集设备202011406887.62020.12.04
一种全卤制碱用的卤水脱硝除
21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011401577.52020.12.04
铵一体化处理系统一种采用二元盐吸收熔融电石
22 华塑股份 发明专利 202011406897.X 2020.12.04
热能的储热设备一种用于电石炉气处理系统的
23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011406898.42020.12.04
陶瓷纤维管过滤装置一种用于离心母液水的恒流过
24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2011398173.52020.12.03
滤装置
25 华塑股份 发明专利 一种高效节能环保型电石炉 201910849371.X 2019.09.09
26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电石炉用废气处理设备201910849661.42019.09.09
一种高强度耐高温聚氯乙烯材
27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910788037.82019.08.26
料
28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聚氯乙烯卷边生产装置201910788156.32019.08.26
29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旋转强化除尘的方法201910343569.02019.04.26
一种用于雾化自清除除尘的复
30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910343576.02019.04.26
合微粒碳制备方法一种电石渣脱硫石膏浆液分离
31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811486116.52018.12.06
除杂工艺一种电石厂粉尘回收系统及其
32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810808092.42018.07.22
使用方法
33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低污染高质量兰炭电石炉201810774658.62018.07.16
一种电石炉用电极糊的脱气生
34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810774670.72018.07.16
产设备
1-1-40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
一种改进的电石法合成 VCM
35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810441161.22018.05.10
工艺一种高效电石法生产乙炔的工
36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710280535.22017.04.26
艺方法一种利用电石渣制备硫酸钙的
37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710280552.62017.04.26
回收工艺华塑股份;
安徽亨通硅酸盐速凝膨胀封堵剂及其使
38发明专利201611242685.62016.12.29
外加剂有用方法限公司一种氯碱工业废水催化氧化的
39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611153529.22016.12.14
处理方法一种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中废
40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611149476.72016.12.14
汞催化剂的回收方法
41华塑股份发明专利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工艺201410280455.32014.06.21
一种高韧性混凝土及其制备方
42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410233390.72014.05.29
法一种耐热纤维混凝土及其制备
43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410233361.02014.05.29
方法
44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矿渣混凝土及其制备方法201410233323.52014.05.29
一种抗菌抗渗混凝土及其制备
45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410233329.22014.05.29
方法
46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防水混凝土及其制备方法201410233359.32014.05.29
一种混凝土废料混凝土及其制
47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410233415.32014.05.29
备方法
48华塑股份发明专利种高强度混凝土及其制备方法201410233414.92014.05.29
49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耐油混凝土及其制备方法201410233366.32014.05.29
一种木质纤维混凝土及其制备
50华塑股份发明专利201410233239.32014.05.29
方法一种秸秆纤维混凝土及其制备
51 华塑股份 发明专利 201410233250.X 2014.05.29
方法
52华塑股份发明专利一种电石渣回收利用设备202211494771.12022.11.26
一种环保型碳基非金属催化剂
5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0505941.52023.03.16
生产装置一种碳基非金属催化剂生产用
5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0506114.82023.03.16
沉淀装置一种用于碳基非金属催化剂生
5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0505691.52023.03.16
产的原料添加设备
一种 PVC 绿色无汞非金属催化
5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0229937.02023.02.16
剂用生产装置一种用于非金属催化剂生产的
5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0230400.62023.02.16
搅拌釜一种离子膜烧碱在线浓度检测
5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3287501.12022.12.08
装置
5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废水处理用蒸氨和乙炔气202223224832.02022.12.02
1-1-41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回收装置
6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耗能低的电石炉设备202223142348.32022.11.25
6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催化剂稳定性实验设备202223142356.82022.11.25
一种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用反
6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3065372.12022.11.18
应装置
6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高效的水质分析装置202222936677.92022.11.04
一种用于检测清净外排水中氨
6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2941813.32022.11.04
氮与乙炔含量的检测装置
6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二氧化碳催化转化反应炉202222904259.12022.11.02
一种电石渣回转窑系统中的废
6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2904278.42022.11.02
气处理装置
6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氮氧化物脱除装置202222859735.22022.10.28
6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高效燃烧锅炉的检测装置202222703215.22022.10.14
一种具有结皮自动处理的回转
69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2703429.X 2022.10.14
窑装置
7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清洁高效离子膜烧碱装置202222702220.12022.10.14
7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混煤燃烧的锅炉202222608954.32022.09.30
72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PVC 生产用原料加热装置 202222608664.9 2022.09.30
7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防结皮回转窑202222609241.92022.09.30
7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水体取样机构202222546807.82022.09.26
75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PVC 生产车间用换气装置 202222546595.3 2022.09.26
用于电石渣回转高效防结皮系
7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2557559.72022.09.26
统
7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立式烘干窑出风调节装置202222443940.02022.09.15
一种 PVC 聚合尾气净化后的检
7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2444084.02022.09.15
测装置
7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成分检测装置202222444116.72022.09.15
8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锅炉炉渣用余温加热装置202222444796.22022.09.15
8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202222259872.22022.08.26
8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立式烘干窑热风调节装置202222259875.62022.08.26
8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立式烘干窑用余温回收装置202222118060.62022.08.12
一种 PVC 聚合尾气回收净化装
84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222110378.X 2022.08.11
置一种高效的碳基非金属催化剂
8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2110154.92022.08.11
转运装置
8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渣回收装置202222087745.92022.08.09
一种碳基非金属催化剂生产用
8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2084303.92022.08.09
成型装置
1-1-42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一种用于清净外排水的采样装
8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829845.82022.07.15
置
8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高效的电石粉碎装置202221830609.82022.07.15
一种用于立式烘干窑上的除尘
9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779913.42022.07.11
设备
91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PVC 聚合尾气预处理设备 202221779414.5 2022.07.11
一种电石渣加工用煅烧成型装
9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775856.22022.07.11
置一种碳基非金属催化剂生产用
9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775118.82022.07.11
批量制备设备一种电石生产用含尘烟气处理
9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659421.12022.06.30
装置
一种 PVC 聚合工程中尾气收集
9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660292.82022.06.30
处理装置一种半干法烟气脱氨用多孔板
9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536180.12022.06.17
布置及结构
9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乙炔过滤干燥装置202221337984.92022.05.31
一种电石渣浆水清净过程中的
9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334672.22022.05.31
钠废水处理装置
9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氯化氢合成气中脱氢装置202221333980.32022.05.31
一种具有多重脱氢结构的氯化
10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1119653.82022.05.11
氢反应装置
10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水泥生产用喷雾降温装置202220655817.22022.03.24
102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烧碱车间用整流换热器 202220643061.X 2022.03.23
一种制盐皮带机用落料回收装
10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0613984.02022.03.21
置
10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变电站的排水装置202220599620.12022.03.18
10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氯压机用强制排风装置202220599107.22022.03.18
一种热电厂低温循环水循环利
10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220596638.62022.03.18
用装置
10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煤电生产用蒸汽回收装置202220587611.02022.03.17
10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水泥仓用摆臂提升机202220572285.62022.03.16
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烧碱生产
109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1912059.X 2021.08.16
装置一种用于副产硫酸制备石膏工
11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1912030.12021.08.16
艺的尾气处理装置基于准分子光源技术的尾气预
11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1911717.32021.08.16
处理装置
11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盐矿资源开采用取样装置202120747759.12021.04.13
11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水泥生产用环境监测装置202120741981.02021.04.13
一种电石材料生产尾气的压滤
11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741451.62021.04.13
净化装置
1-1-4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
11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炉尾气净化过滤装置202120484448.02021.03.08
一种钢丝绳的在线安全检测装
11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85535.82021.03.08
置
11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盐类矿床用采集装置202120477721.72021.03.05
一种可调节的 PVC 软制品生产
11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96829.02021.03.05
用挤出装置
11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烧碱生产用集成控制装置202120475350.92021.03.05
一种基于电石渣制取石膏生产
12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74306.62021.03.05
用尾气处理装置
12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零极距电解槽的离子膜202120474765.42021.03.05
一种基于电石制取乙炔生产用
12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76563.32021.03.05
金基催化剂的添加装置
12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水泥生产用废渣处理装置202120497002.12021.03.05
12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炉炉气处理装置202120438400.62021.03.01
一种烧碱生产过程中自动采样
12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19979.12021.02.26
装置一种氯碱生产过程中催化剂高
12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19980.42021.02.26
效催发装置一种水泥窑固废处理中余热回
12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01645.12021.02.24
收装置一种零极距电解槽内的离子膜
128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0401769.X 2021.02.24
固定装置
一种 PVC 软制品专用树脂生产
12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401768.52021.02.24
中的喷涂装置带有定速下料功能的副产硫酸
13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394390.02021.02.23
电石渣混合反应器
一种非汞催化剂乙炔 VCM 预
131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120397442.X 2021.02.23
热罐一种基于水泥窑协同处理的园
13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396999.12021.02.23
区固体废物收集装置
PVC 软制品聚氯乙烯树脂加工
13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397446.82021.02.23
用聚合釜适用于浅埋多层型盐矿开采的
13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120394442.42021.02.23
下料装置
13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电石渣粉尘高效除尘装置202023253319.52020.12.30
一种干法制乙炔电石渣的回收
13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5775.52020.07.03
利用装置
13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浓盐水回收处理装置202021287008.82020.07.03
一种用于电石炉的电极控制装
13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4950.92020.07.03
置
13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电石杂质的分选装置202021284110.22020.07.03
一种麦尔兹窑石灰活性的检测
140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1283440.X 2020.07.03
装置
141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PVC 树脂生产用分散剂定 202021286577.0 2020.07.03
1-1-4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量添加装置
14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麦尔兹窑石灰取样装置202021285900.22020.07.03
一种电石渣生产水泥烟气脱硫
14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5756.22020.07.03
装置
14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脱盐水站排水装置202021284133.32020.07.03
一种用于电石炉气的净化处理
14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4448.82020.07.03
装置
一种电石法 PVC 生产用原料处
14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5502.02020.07.03
理装置
147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VCM 高沸物提纯装置 202021284531.5 2020.07.03
一种用于离子膜烧碱的卤水添
14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5357.62020.07.03
加混合装置一种用于烧碱生产的温度控制
14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5420.62020.07.03
装置
15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石灰煅烧装置202021284288.72020.07.03
一种可以减少材料破损的炭材
15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3221.12020.07.03
干燥窑一种密闭电石炉的尾气吸收净
15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5596.12020.07.03
化装置
15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渣去除杂质装置202021285975.02020.07.03
154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炭材干燥窑用炭材放置架 202021284042.X 2020.07.03
一种超低固汞触媒废料处理装
15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5273.22020.07.03
置一种用于聚氯乙烯聚合釜产能
15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4700.52020.07.03
与温度控制用上料装置一种电石生产用焦粉焦灰的再
15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021286795.42020.07.03
处理装置
15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环保节能电石炉202021286470.62020.07.03
一种水泥回转窖低氮燃烧控制
159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1284243.X 2020.07.03
装置一种用于离心母液水的多级回
160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020754357.X 2020.05.09
收装置一种用于离子膜烧碱生产工艺
16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1387513.72019.08.26
的化盐装置
16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水泥生产用烟气脱硫装置201921387504.82019.08.26
一种炭材烘干窑用废气回收处
163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1921387500.X 2019.08.26
理装置一种电石炉烟气处理用雾化设
16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1387694.32019.08.26
备
16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工业废气高效处理装置201920585273.52019.04.26
16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工业粉尘高效处理装置201920585272.02019.04.26
一种超重力多旋流除尘脱硫装
16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0585246.82019.04.26
置
1-1-4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一种用于工业尾气除尘回收装
16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0585225.62019.04.26
置
华塑股份、江苏久吾
169 高科技股 实用新型 一种 RO 浓盐水的再利用装置 201920437262.2 2019.04.02
份有限公司一种用于离子膜碱生产用盐水
17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0330012.92019.03.15
精制设备一种用于离子膜碱生产用液碱
17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0330374.82019.03.15
蒸发装置
17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钙镁盐泥灌注设备201920241375.52019.02.26
17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氯化钙制备设备201920241373.62019.02.26
17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含盐冷凝水用净化设备201920241095.42019.02.26
17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生产用排料装置201920241084.62019.02.26
17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反渗透浓水回收利用系统201920241392.92019.02.26
一种高活性复合环保型低汞触
17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0241374.02019.02.26
媒生产设备
17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生产净化灰处理设备201920241101.62019.02.26
179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渣用脱硫设备201920241082.72019.02.26
18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低汞触媒添加设备201920241097.32019.02.26
181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电石炉用兰炭加工设备 201920241104.X 2019.02.26
18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炉尾气处理设备201920241421.12019.02.26
一种生产 VCM 用尾气回收装
18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920241063.42019.02.26
置
18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生产用余热回收系统201920241093.52019.02.26
18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乙炔气体的精制设备201920152311.82019.01.29
186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聚氯乙烯的生产设备 201920152029.X 2019.01.29
18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矿热炉用焦球添加设备201920152016.22019.01.29
188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硅酸盐水泥生产设备 201920152068.X 2019.01.29
189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改进型 VCM 生产设备 201920152051.4 2019.01.29
19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节能型电石炉201920152023.22019.01.29
19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生产用粉尘回收装置201920152398.92019.01.29
19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乙炔用生产设备201920152028.52019.01.29
19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炉用电极糊加工设备201920152431.82019.01.29
19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精馏尾气回收装置201822085041.12018.12.12
一种用于电石渣破碎系统的尘
19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822041083.52018.12.06
灰回收装置
1-1-46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
19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电石炉气净化除尘装置201822029572.92018.12.05
电石破碎系统除尘灰回收利用
19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822029499.52018.12.05
装置一种用于电石渣储存的除尘装
19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822025357.12018.12.04
置
199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反渗透浓水回收利用系统 201822014706.X 2018.12.03
一种带有干燥冷却功能的电石
20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821199823.12018.07.27
存储装置
201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电石粉碎装置201821159492.92018.07.22
202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 PVC 颗粒清洗装置 201821070821.2 2018.07.06
203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 PVC 颗粒的冷却装置 201821070819.5 2018.07.06
204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PVC 颗粒筛分装置 201821070257.4 2018.07.06
一种电石法合成 VCM 工艺系
20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820690634.82018.05.10
统
电石法合成 VCM 中所产生的
20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820690710.52018.05.10
废渣再利用装置
电石法合成 VCM 中所产生的
20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820696069.62018.05.10
废液处理装置
208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 PVC 颗粒烘干机 201820630212.1 2018.04.28
209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PVC 颗粒烘干箱 201820631727.3 2018.04.28
210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VCM 干燥装置 201820501027.2 2018.04.10
211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一种 VCM 碱洗装置 201820501051.6 2018.04.10
212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除尘器201720621287.92017.05.31
一种聚氯乙烯树脂回收造粒装
213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1720445159.32017.04.26
置
214华塑股份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电石生产装置201720445158.92017.04.26
一种二氧化碳加氢制备甲醇用
215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3000645.92023.11.07
合成装置一种二氧化碳加氢耦合氮氧化
216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3169603.82023.11.23
物脱除反应釜
一种蒸汽式 PVC 无汞非金属催
217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3082687.12023.11.15
化剂的生产系统一种全兰炭生产电石用粉碎研
218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3243648.52023.11.30
磨装置
一种可拆组的 SST 膜组件盐水
219 华塑股份 实用新型 202323337761.X 2023.12.08
过滤器一种便于拆卸清洗的盐水新型
220华塑股份实用新型202323337229.82023.12.08
膜安装组件一种用于活性石灰质量检测的
221无为华塑发明专利202010281266.32020.04.10
取样设备
一种基于 eLTE 无线网的管理
222无为华塑发明专利201811434163.52018.11.28
系统
1-1-47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
223无为华塑发明专利一种工艺吨袋包装装置201811214906.82018.10.18
224 无为华塑 实用新型 一种破碎矿石筛选装置 202321127009.X 2023.05.11
一种矿山开采边坡安全预警装
225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321126535.42023.05.11
置
226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矿山设备在线监测装置202321039734.12023.05.05
227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矿山粉尘降解装置202321039998.72023.05.05
一种矿山粉尘治理抑尘喷淋系
228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321039458.92023.05.05
统
229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矿石破碎用破碎装置202320945698.92023.04.24
230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石灰煅烧的配料装置202320945299.22023.04.24
231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矿山边坡预裂爆破孔结构202320810785.32023.04.13
232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矿石破碎筛选装置202320706817.52023.04.03
一种活性石灰回转窑用除尘装
233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320601604.62023.03.24
置
234 无为华塑 实用新型 一种矿石输送装置 202320601861.X 2023.03.24
一种矿山边坡支护网的固定装
235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320479180.02023.03.14
置
236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路堑边坡修复的防护装置202320479607.72023.03.14
一种用于非煤矿山隐患排查辅
237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220920101.02022.04.20
助装置一种提高活性石灰成品率的生
238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220865035.12022.04.14
产装置一种多深度取样的石灰岩开采
239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220848567.42022.04.13
用地质取样装置一种矿山边坡生态防护用辅助
240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220848966.02022.04.13
装置一种中转下料粉尘集中回收处
241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123411021.72021.12.31
理系统
无为华塑、一种用于岩质边坡复绿的水肥
242实用新型202123022777.22021.12.03
安徽大学一体化浇灌装置一种活性石灰石生产用原料的
243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020687138.42020.04.29
精准添加装置
244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回转窑窑头灰尘处理设备202020521520.82020.04.10
一种非煤矿山用矿物干燥存储
245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020521516.12020.04.10
装置
246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矿山爆破的辅助装置201921765642.52019.10.21
247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石灰回转窑尾气处理装置201921765110.12019.10.21
248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石灰粉料的煅烧装置201921765128.12019.10.21
249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信息化矿山样品取样装置201921765659.02019.10.21
250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石灰窑煤粉制备装置201921765173.72019.10.21
1-1-48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期
251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石灰窑原料输送装置201921765169.02019.10.21
252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石灰窑密封结构201921765677.92019.10.21
253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清理的振动给料机201921765186.42019.10.21
一种窑尾粉灰库装车残留收尘
254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1921765168.62019.10.21
装置
255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灰岩粉尘回收利用装置201921765130.92019.10.21
256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矿山的降尘装置201921765166.72019.10.21
257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烧结板除尘器201821690508.92018.10.18
258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高隔热的回转窑托轮组201821690500.22018.10.18
一种锤破车间破碎机的上料用
259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1821690128.52018.10.18
板式喂料机的安全结构
260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窑头和窑尾的密封结构201821690507.42018.10.18
261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计量搅拌给料机201820483024.02018.04.08
262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石灰原料分离振动筛201820068427.92018.01.16
一种基于 PLC 控制的大型矿山
263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1720626115.02017.06.01
智能综合监控系统
264无为华塑实用新型电石生产水循环系统201720517950.02017.05.11
265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二级防尘效果的破碎装置201720323857.62017.03.30
一种非煤矿山的雾化式防扬尘
266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1720323856.12017.03.30
装置
267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破碎车间用隔声罩201720327736.92017.03.30
268无为华塑实用新型单段锤式破碎机锤头201720227974.22017.03.09
269无为华塑实用新型活性石灰烧成系统201720225650.52017.03.09
270无为华塑实用新型重型机械式强力自动纠偏装置201720227978.02017.03.09
一种具有除尘降噪功能的板喂
271 无为华塑 实用新型 201720003130.X 2017.01.03
机一种低误差的车辆监测收费控
272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1720002607.22017.01.03
制系统
273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环保型矿石散装机201720003129.72017.01.03
274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定量给料机201720002609.12017.01.03
275无为华塑实用新型一种筛分精确的振动筛201720002599.12017.01.03
一种提高边坡稳定性的削坡减
276无为华塑实用新型202322768251.12023.10.16
载结构
(2)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对主营业务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1-1-49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法律权利序号商标注册号商标权人专用权期限取得方式状态限制
2024.1.28至
172675637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34.1.27
2024.1.28至
272669974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34.1.27
2019.2.14至
330187525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9.2.13
2019.1.21至
429656176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9.1.20
2019.1.14至
529654573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9.1.13
2016.12.21
617862866华塑股份至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6.12.20
2016.10.21
717863002华塑股份至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6.10.20
2016.7.14至
816939706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6.7.13
2016.4.21至
916235107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6.4.20
2016.4.21至
1016235354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6.4.20
2016.4.21至
1116235333华塑股份注册原始取得无
2026.4.20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取得方式登记号
1 华塑股份 一种能源信息管理平台 V1.0 原始取得 2019SR0298009
2 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生产运营管理系统 V2.0 原始取得 2019SR0591359
3 华塑股份 华塑股份对标管理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19SR0791123
4 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工业互联网移动管控平台 V4.0 原始取得 2020SR0025126
5 华塑股份 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20SR0192571
6 华塑股份 产品销售网络渠道管理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20SR0192921
7 华塑股份 基于大数据的产品质量管理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20SR0192565
8 华塑股份 生产过程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20SR0197077
1-1-50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取得方式登记号
9 华塑股份 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管理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20SR0186120
10 华塑股份 知识产权分析管理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20SR0195143
安徽华塑智慧仓储管理系统[简
11 华塑股份 原始取得 2020SR0257219
称:hwasu-wms]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应用系统集成平
12 华塑股份 原始取得 2020SR0167084
台 V1.0
(4)域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备案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域名到期日期权利人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 hwasu.com 2035 年 3 月 20 日 华塑股份 皖 ICP 备 13011367 号
(5)采矿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的采矿权情况如下:
开采矿种生产规模序采矿发证取得证书编号矿山名称及开采方及矿区面有效期号权人机关方式式积安徽省定安徽
C34000020 90万吨/年
华塑远县东兴岩盐、芒硝2017.1.20-省国股东
11006612005.9144平
股份矿区西矿地下开采2026.5.25土资出资
69708方公里
段源厅无为县杨
电石用灰960.00万安徽
C34000020 家岭矿区
无为岩、水泥用吨/年;2014.5.30-省国申请
2100462100电石、水泥
华塑灰岩;露天4.4948平2040.4.30土资取得
64320用石灰岩
开采方公里源厅矿
3、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为华塑持有的经营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1)华塑股份业务资质情况序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安徽省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 GR2022340056 厅、安徽省财政
1——至2025.11.17
企业证书62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1-51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氢氧化钠(32%、50%):48万吨/年(折
100%NaOH);氯:
43.2921万吨/年;氢:
2.0252万吨/年;氧化
氢:35.17万吨/年;盐
酸(31%);6万吨/年;次氯酸钠:4万吨
(皖)WH 安 /年;硫酸(75%):3.56安全生产安徽省应急管理
2许证字(2023)万吨/年;乙炔:28.1至2026.4.16
许可证厅
G002 号 万吨/年;氯乙烯:66
万吨/年;二氯乙烷
0.152万吨/年;电石77
万吨/年;氮气:22544
万 m3/年;电石炉气
(主要成分 CO,含量
60-80%);34400万Nm3/年;氢氧化钠(固碱):10万吨/年非药品类
(皖)易制毒化滁州市应急管理
3 3S3411002210 第三类盐酸、硫酸 至 2025.10.19
学品生产局
00015
备案证明安徽省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碳化钙,1.1-二氯乙烷品登记中心、应
4341110045至2026.3.1
品登记证[稳定的]等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辐射安全皖环辐证
5使用Ⅳ类放射源至2029.4.22厅、滁州市生态
许可证 [M6250]环境局
全国工业(皖)
危险化学品氯碱、危险安徽省市场监督
6 产品生产 XK13-008-000 至 2029.1.22
化学品有机产品管理局许可证11全国工业
XK08-001-001 市场监督管理总
7产品生产水泥至2029.3.5
04局
许可证电力业务国家能源局华东
81041815-00285发电类至2035.11.8
许可证监管局移动式压
TS9234124-20 安徽省市场监督
9力容器充罐式集装箱至2026.12.25
26管理局
装许可证
气瓶充装 TS423412515- 滁州市市场监督
10气瓶至2027.3.14
许可证2027管理局
1-1-52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安徽省滁分两期建成年产100
州市危险万吨聚氯乙烯、140万
化学品生吨电石、76万吨烧碱、滁州市安全生产
11[2009]01号——
产、储存250万吨电石渣水泥、监督管理局企业设立60万吨真空制盐以及批准证书配套工程
取水地点:高塘湖炉桥
取水许可一级干渠;取水方式:
12 B341125S2020 至 2025.5.20 安徽省水利厅
证提水;取水量2141.4万立方米
行业:初级形态塑料及
合成树脂制造——聚
氯乙烯、无机碱制造、
无机盐制造、其他基础
排污许可913411006868化学原料制造、石灰和滁州市生态环境
13至2028.5.31
证 74334U001P 石膏制造、废弃资源综 局
合利用业、火力发电、
太阳能发电、热力生产
和供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排污许可
913411253254水泥制造,废弃资源综滁州市生态环境14证(水泥至2028.11.26
86563M001P 合利用业 局分公司)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编
15经营者备——————
号02363770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中华人民共和国
16关报关注3412910043——长期
滁州海关册登记证书皖交运管许可道路运输滁字滁州市定远县道
17经营许可普通货运至2024.11.28
341125203114路运输管路局
证号
(2)无为华塑业务资质情况序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皖)FM 安许
安全生产电石用灰岩、水泥用灰安徽省应急管理
1证字〔2023〕至2026.9.24
许可证岩露天开采厅
Y137 号安徽省科学技术
高新技术 GR2021340036 厅、安徽省财政
2——至2024.9.17
企业证书29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1-5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序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登记内容有效期发证机关号
石灰和石膏制造,奇特排污许可913402256910芜湖市生态环境
3建筑材料制造,工业炉至2029.3.24
证 641259001X 局窑,建筑用石加工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安全环保工作
始终坚持体系统领地位不动摇,坚决实现安全“四零”目标。狠抓“三防三加强两规范”,扎实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新建项目及“两重点一重大”管控,坚决避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严格执行国家能耗“双控”制度,抓技改、控能耗、严考核,确保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消缺整改,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装置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
2、生产经营工作
严格落实《华塑股份关于2024年聚焦双效的实施意见》,科学排定生产计划,做好特殊时段、极端天气生产组织,合理安排年度大修,稳定现有装置满负荷运行,杜绝非计划停车。树牢“一切成本皆可控”理念,刀刃向内深挖内潜。
超前研判市场走势,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购销节奏,实现效益最大化。开展发展“赛马”评比,一季一点评、一通报,营造“不赶超就被超”的争先氛围,增活力、提效率。完善以效率、效益为导向的内部市场化运行机制,突出重点群体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水平。
3、改革创新工作
扎实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双百企业”改革专项工程,努力打造成为集团公司改革的样板。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对接政府、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绿色化工研究院,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和知识产权申报认定,年内实现新立项研发项目8项,确保研发强度不低于3.50%;按照“三个一批”工作思
1-1-5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路,要狠抓项目建设“四大控制”,提前谋划生产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尽早完成性能考核并顺利实现新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
4、党建民生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5+6”党建提质行动,做到党的建设与各项业务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标杆党支部、标杆党小组创建,巩固流动红黄旗、党建品牌大赛,推进“党建领航”计划,深入实施党建“六亮”工程,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职工至上、生命至上,关爱职工生命健康。坚定不移推进“四化三减”,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降低职工劳动强度;
加强现场危害治理,增置急救应急设备,提升劳保用品质量,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二)未来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华塑股份确定了以“做优做精氯碱主业,加快发展战新产业,打造国内‘双一流’化工新材料上市公司”为目标,围绕“紧跟化工发展趋势,瞄准行业先进技术,发挥已有产业优势,实现华塑二次腾飞”的总体思路,坚持实事求是,稳步精进的原则,推进转型升级,走企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华塑股份计划建成以氯碱为基础的新材料产业和以高纯化学品为基础的精细化工产业,实现由传统产业向战新产业转型,由基础化工向精细化工产品转型。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界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1-1-5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
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
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1-1-56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
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4)保荐机构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
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财其中:财务性项目金额主要构成务性投资投资金额
货币资金27982.36银行存款否-
其他应收款16.06押金保证金否-
其他流动资产19268.38待抵扣/认证进项税否-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投
长期股权投资1017.77否-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6060.39预付林地补偿费否-
针对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具体分
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7982.36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矿区环境治理专款专用基金。公司货币资金科目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1-1-57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6.06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9268.38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认证进项税,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017.77万元,为对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凯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湖路88号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经营范围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规划设计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600MA8NKDP9XB
淮矿集团持股40.00%;
华塑股份持股20.00%;
股权结构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00%;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6060.39万元,主要为预付
1-1-58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林地补偿费,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4年7月19日,前六个月(2024年1月19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 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未进行类金融业务。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也不存在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
1-1-59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存在以赚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拆借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拆借资金的财务性投资。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七、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 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
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板块涵盖煤炭生
产、煤化工、综合利用发电、物流贸易、房地产、民爆产品、医疗养老、金融服
务、现代服务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未开展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1-1-60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何与华塑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华塑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华塑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华塑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华塑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塑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华塑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以停止
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华塑股份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华塑股份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华塑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本公司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华塑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华塑股份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与其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目前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具有有效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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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八、诉讼、仲裁和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可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受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4.7事故相关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自备热电厂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2022年3月28日,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滁)应急罚[2022]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并决定依照事故发生时有效的《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华塑
股份罚款8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公司上述事故未达到前述重大事故的标准,不属于重大事故。
2024年8月15日,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文件,上述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公司在该起事故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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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事故相关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
对施工方违规作业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2021年5月28日14时25分左右,江苏环能气柜检修有限公司在公司电石厂更换煤气柜皮膜时动火作业,引发火灾事故。2022年3月10日,定远县应急管理局下发(定)应急罚[20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并依照事故发生时有效的《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予以罚款49.00万元。
根据《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2024年8月15日,定远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上述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且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整改落实到位,2021年1月以来华塑股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公司上述安全生产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公司已就上述违规行为及时缴清罚款并进行整改,并取得行政处罚的作出机关出具的证明,因此上述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处罚金额序号被处罚单位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万元)
2022年6月23日,滁州市定远县
VCM 二期非甲烷总1华塑股份生态环境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14.50烃排放浓度超标书》(定环罚字[2020])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者限制生
1-1-6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产、停产整治,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壹佰万元以下的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4年8月,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证明》,上述行政处罚已
执行完毕,且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华塑股份上述受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公司已就上述违规行为及时缴清罚款并进行整改,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并由行政处罚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证明,确认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据此,上述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因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其他行政处罚事项
(1)2022年2月9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超许可取水,收到安徽省水利厅下发的皖省水罚决字[2022]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5.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根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擅自扩大的取水量占批准的取水量20%以上50%以下,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司上述受处罚行为系主管部门按照较低限度作出,公司已及时整改,该项行政处罚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据此,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2023年5月12日,公司因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但仍执行环保电价的行为,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收到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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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滁市监罚[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38126.50元,没收公司多收的环保电价款69057.7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价的,由政府价格部门没收超限值时段的环保电价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并处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5倍以下的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4年8月15日,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上述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且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华塑股份上述受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上述受处罚系主管部门按照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公司已及时整改,该项行政处罚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据此,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2023年5月23日,公司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收到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定卫职罚[20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19.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生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4年8月5日,定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证明,上述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且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华塑股份上述受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上述受处罚行为系主管部门按照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公司已及时整改,该项行政处罚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
1-1-6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处罚机关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据此,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2023年8月14日,无为华塑因违反《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收到无为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皖芜无交执罚[2023]1000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2.00万元。
2024年8月2日,无为市交通运输局出具证明,无为华塑上述处罚已执行完毕,且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上述受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无为华塑上述违法行为已及时整改,该项行政处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据此,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2023年9月27日,无为华塑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收到无为市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城管(规划)普罚决[2023]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11.95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务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量裁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4年8月2日,无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上述行政处罚已
执行完毕,且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无为华塑上述受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无为华塑上述受处罚行为系主管部门按照较低限度作出,处罚金额较小,公司已及时整改,该项行政处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已取得处罚机关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据此,上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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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情况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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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双碳”背景下,基础化工行业面临机遇与挑战
在全社会致力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基础化工行业面临艰巨的挑战,作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将给化工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制约。《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章节中明确提出:“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结构性过剩矛盾。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在综合考虑排放成本的情况下,低碳生产技术路线将获得成本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采用高碳排放的生产技术路线将付出更多的额外成本,在成本竞争上处于不利地位。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化工行业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但是,从行业发展来看,巨大的碳减排压力将会给行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化工行业将更加重视低能耗、低碳排放的工艺、设备研发及工业应用,满足企业低能耗、低碳排放的生产高值产品的需求。
2、下游需求空间将进一步增长
氯碱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具有较高的经济延伸价值,其发展速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PVC 是五大通用树脂中产量最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地板革/砖、人造革、管/板材、电线电缆、
包装膜、瓶料、发泡材料、密封材料、纤维等方面,消费潜力较大。未来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PVC 制品向高性能化、轻量化和绿色环保化的升级换代步伐进一步加快,PVC 建筑材料和新型包装材料成为当前塑料工业迅速增长的主要领域。随着国内经济平稳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建设、节能节水环保产业发展等,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国内 PVC 需求增速将保持稳定增长,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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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根据《省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皖国资资本函[2023]21号),安徽省国资委将7000.00万元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批复给淮矿集团用于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淮矿集团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7000.00万元用于项目具体实施,因此公司产生7000.00万元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公司以向淮矿集团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实现国有资本注入。
2、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产业转型的资金需求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将进一步加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增长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公司由传统产业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由基础化工向精细化工产品转型。
3、提升流动性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净营运资金得到补充,流动比率提升,资产负债率降低,有效缓解偿债风险,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效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4、彰显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对公司发展起到重大的支持作用,体现了控股股东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彰显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的信心,有助于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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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方良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1508200390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注册资本478401.3847万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资委
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焦炭、高岭土、煤层气开发;电力;
矿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火工产品、建筑建材、电
子产品、橡胶制品生产销售;机电制修;农副产品加工;装潢工程;防腐工程;土地复垦;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住
经营范围宿;中餐制售;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及高岭土、化工产
品、服装和工艺品出口业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不包括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淮矿集团,淮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淮矿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未经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认购对象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不减持的说明
淮矿集团已出具说明,具体如下:
1、淮矿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该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华塑股份及其关联方资金(淮矿集团除外)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由华塑股份或其利益相关方向淮矿
集团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淮矿集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
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未通过淮矿集团违规持股,淮矿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3、自华塑股份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说明出具日,淮矿集团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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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持其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的情形。
4、自说明出具日起至华塑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淮矿集团不会减
持其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
三、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内容摘要2024年7月19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淮矿集团签订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发行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2024年7月19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以及发行价格调整
1、认购方式:认购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方同意认购发行方本次实际发行的全部股份。
2、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系指发行方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2.29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3、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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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三)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款项支付以及滚存利润安排
1、认购数量:发行方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7336244股,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范围内,由发行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认购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认购方认购发行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认购金额:发行方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
认购方按照本协议向发行方认购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
本协议生效后,如因监管政策变化、监管机构审批文件的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该认购金额进行调减。
若发行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方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根据本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3、缴款日期确定:发行方本次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后,由发行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具体缴款日期,并向认购方发出认购款缴纳通知。
4、认购对价支付:双方同意并确认,发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确定最终的认购金额,并以该等金额为准发出《缴款通知书》。
认购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收到发行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认购对价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完毕并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方的指定账户。
在认购方支付上述认购对价后,发行方应尽快将认购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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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完成前述股票发行、登记等手续后,认购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5、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
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限售期
1、认购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认购方同意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结束后,认购方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发行方股票因发行人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3、认购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就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4、限售期结束后认购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由此导致的
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认购协议的继续履行,同时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前述所发生的损失。
2、下列情形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1)本次发行未获得发行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
(2)本次发行未获得国家出资企业审批或同意;
(3)本次发行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六)合同生效
1、《股份认购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
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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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获得国家出资企业审批或同意;
(3)发行方就本次发行事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在《股份认购协议》成立后,双方均应积极努力,为《股份认购协议》
的生效创造条件,任何一方违反《股份认购协议》的规定并造成对方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的原因致使《股份认购协议》不能生效的,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29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二)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733624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
1-1-7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认购。
(三)限售期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7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
合计20000.00
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偿还了相关专项应付款,则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偿还的款项。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淮矿集团,淮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淮矿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淮矿集团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7.1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淮矿集团100.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
1-1-7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特定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740036832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48.4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仍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取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
淮矿集团的批复。尚需履行以下审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提出如下适用意见:(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
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为 87336244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现行总股本的30%。如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4年7月19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首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已超过十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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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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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由于国有资本性质的拨款(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形成的公司对淮矿集团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7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
合计20000.00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1、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根据《省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皖国资资本函[2023]21号),安徽省国资委将7000.00万元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批复给淮矿集团用于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淮矿集团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7000.00万元用于项目具体实施,因此公司产生7000.00万元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公司以向淮矿集团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实现国有资本注入。
2、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产业转型的资金需求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公司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将进一步加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增长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公司由传统产业向战新产业转型,由基础化工向精细化工产品转型。
3、进一步提升流动性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净营运资金得到补充,流动比率提升,资产负债率降低,有效缓解偿债风险,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效增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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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加强,净资产将有所提高,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检查与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严格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项目的具体情况
1、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根据《省国资委关于2023年度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皖国资资本函[2023]21号),安徽省国资委将7000.00万元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批复给淮矿集团用于建设“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淮矿集团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7000.00万元用于项目具体实施。
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省属企业将资本性预算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
1-1-79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视同委托贷款处理,与母公司签订资金占用协议,原则上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并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在收到淮矿集团相关款项后将其视同委托贷款处理,贷款年利率为3.45%,按季计息。
为实现国有资本注入,公司本次向淮矿集团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中7000.00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上述事项完成后,淮矿集团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依法将债权转为股权投资。
2、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中拟使用1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
(六)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实施能力。
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偿还了相关有息负债,则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偿还的款项。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投项目效益预测。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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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情况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或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
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一)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以聚氯乙烯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均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具体分析如下:
1、华塑股份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煤化—盐化一体化工程总体规划”的重要实施主体;201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新型化工基地发展纲要
(2013-2020年)》要求以华塑股份为重点,依托华东地区最大的定远县东兴盐矿,利用无为县杨家岭矿区的石灰石资源,借助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着力打造千亿元定远盐化工基地。在此基础上,公司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 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其所在的滁州定远化工园区,已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于2021年5月被纳入安徽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均已履行所在地相应权限发改委/经信委(局)的项目备案/核准程序,符合产业规划布局。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和“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明确列为限制类;该文件生效后,公司不存在新建“乙炔法聚氯乙烯”和“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其他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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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已完整取得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全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证书,符合行业准入条件。
综上所述,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
(二)公司主营业务或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公司年产10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是安徽省“861”重点工程,整体规划分两期建成年产100万吨聚氯乙烯,于2006年1月16日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项目备案,根据备案时适用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要产品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2017年末,公司实施年产 100 万吨 PVC 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建成年产 18 万吨聚氯乙烯,形成64万吨聚氯乙烯产能,其余装置都进行了相应缩减建设,对原有100万吨规划进行了压降。
2019年11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新建..乙炔法聚氯乙烯”和“新建..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列为限制类;现时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和“烧碱(40%以上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明确列为限制类。公司主要产品中聚氯乙烯和烧碱所涉的项目在上述法规生效前已建成投产,该等项目不适用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中的“新建..乙炔法聚氯乙烯”和“新建..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中的“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和“烧碱(40%以上采用工业废盐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且公司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实施后未新建任何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同时公司其他产品均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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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营业务是否涉及“双高”产品
1、PVC 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PVC 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
公司主要产品 PVC 和电石渣水泥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其中,公司电石渣水泥相
关收入占比较低,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系公司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中产生的电石渣生产而成,能够有效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 PVC 产量压降,在建“年产 12 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投产后可进一步促进 PVC 产量压降目标的实现。
2、三氯氢硅公司目前在建有“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三氯氢硅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高环境风险”名录中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名录中的产品。“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已在定远县发展改革委完成备案登记,统一项目代码为2301-341125-04-01-290275;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2023〕263号);取得了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定发改审批〔2023〕60号);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滁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27号);取得了定远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定规办秘〔2023〕109号);并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四)主要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1、主要能源消耗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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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系以电力和煤为主要能源的氯碱化工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定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相关公司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已出具证明文件,证明华塑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主要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公司聚氯乙烯、烧碱、水泥以及电石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清洁生产和走循环经济之路,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等环保设施并制定了《关键环保设施运维管理规定》,提高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质量,强化公司各级人员的环保意识。
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说明如下:
公是主要污司排排放排放浓核定的否染物及或放口分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排放总量排放总超特征污
分 方 布情 (mg/m 标准 (T/年) 量(T/ 标染物的公式况3)年)排名称司放《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粉尘10排放标准》21.47176.00否
有 GB13223-2011华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塑二氧化锅炉织50排放标准》168.54616.00否股硫烟囱
排 GB13223-2011份放《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氮氧化
100排放标准》587.54880.00否
物
GB13223-201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粉尘10物排放标准》8.6835.80否
水 有 (DB34/3576-2020)泥组水泥《水泥工业大气污染二氧化分织窑头、50物排放标准》6.8177.20否硫
公 排 窑尾 (DB34/3576-2020)司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氮氧化
100物排放标准》117.65208.00否
物
(DB34/3576-2020)无有《安徽省2020年大石灰为组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粉尘窑头、3013.7445.19否华织任务(皖大气[2020]2窑尾塑排号)》
1-1-8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公是主要污司排排放排放浓核定的否染物及或放口分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排放总量排放总超特征污
分 方 布情 (mg/m 标准 (T/年) 量(T/ 标染物的公式况3)年)排名称司放放《安徽省2020年大二氧化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20011.5234.80否硫任务(皖大气[2020]2号)》《安徽省2020年大氮氧化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24044.0551.00否物任务(皖大气[2020]2号)》
(3)公司已取得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相关合规证明
报告期内,华塑股份存在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之“八、诉讼、仲裁和处罚情况”之“(二)行政处罚情况”之“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相关内容。除该项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环保设施齐备且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事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并已取得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别出具的证明文件。
综上,发行人污染物治理措施达到了相应的节能减排效果,符合国家、行业或协会的相关标准、规定。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1-1-8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49902010010037665363.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34050164860809585858887.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12641868545724.24
合计6675.47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存在31415.6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1-86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0192.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3097.7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154.002021年:41180.00
2022年:22330.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7.92%
2023年:26903.39
2024年1-6月:12684.1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实际投资金额状态日期序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与募集后承诺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或截止日号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的差项目完工程
额度)两台热电机
2*300MW 热电 2*300MW 热电 组分别于
1机组节能提效机组节能提效34336.0034336.0027263.8934336.0034336.0027263.89-7072.112022年12
综合改造项目综合改造项目月、2023年
10月转固
年产3万吨年产6万吨三2024年10
239988.0039988.0019123.5939988.0039988.0019123.59-20864.41
CPVC 项目 氯氢硅项目 月年产20万吨固
2022年12
3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25868.0012702.005555.1112702.0012702.005555.11-7146.89月转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
工项目 29.99984MW光 2022 年 12
4/13166.0011155.1713166.0013166.0011155.17-2010.83
伏发电项目月转固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
5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不适用
项目项目
合计140192.00140192.00103097.76140192.00140192.00103097.76-37094.24
1-1-87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2、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是否达到截止日累计
序项目累计产承诺效益2024年1-6预计效益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效益
号能利用率月[注2][注3]
2*300MW 热电机组节 每年可以节约成本 6149.05
155.28%不适用不适用1952.588101.63是
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4949.69万元(税前)[注1]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实现年均税后利润
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目14888万元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实现年均税后利润
331.49%不适用不适用2508.992233.324742.31是
碱深加工项目1697万元
29.99984MW 光伏发电 实现年均税后利润
4108.40%不适用不适用1168.03556.251724.28是
项目832.49万元
注 1:由于“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系针对 2 台机组整体设计,且承诺效益亦是针对整体设计,故为了数据口径可比,上表中该项目的实际效益中数据已将2023年10月转固的2#机组效益进行年化处理;1#机组(2022年12月份转固)效益数据为其实际实现的2023年效益数据,即不受影响。累计实现效益亦按此数据进行加总。
注2:2024年1-6月的实际效益依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注 3:“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经年化的效益分别为 5027.11
万元、3487.82万元、1140.27万元,均达到预计效益。
1-1-88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
3、前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2022年4月,前次募投项目第一次变更
变更原因及内容:公司通过分析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2×
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不改变该募投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及拟投资总额,同时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实际,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
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
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和效益详见本章节之“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相关内容。
(2)2023年1月,前次募投项目第二次变更
变更原因及内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988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该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
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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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万吨 CPVC 项目”调整为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和效益详见本章节之“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相关内容。
4、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形。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1998 号),认为华塑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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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更。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未披露的业务及资产的重大整合计划。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47.12%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淮矿集团100.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淮矿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48.41%的股份,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省国资委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淮矿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存在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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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淮矿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除淮矿集团因参与本次发行及公司向其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之外,不会导致公司因本次发行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增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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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烧碱等氯碱产品,广泛应用于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石油化工、国防军工等国民经济多个行业,产品需求、产品价格和宏观经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聚氯乙烯与烧碱作为基础化工产品,伴随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其上游原料供应和下游消费需求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行业受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影响。尽管在国家各项政策推动下,PVC 消费支撑有增强预期,但实际消费扩大仍存在一定困难。如果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动,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对行业需求进行合理预期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可能会造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多项产业政策,从产业布局、规模与工艺、能源消耗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予以规范。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其中约定了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到2020年单位产品汞使用量要比2010年下降50%等条件;2023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在原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目前公司响应国家政策,生产过程全部使用低汞触媒技术,积极开展无汞触媒技术研究,同时积极推进生产过程中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若后续国家出台相应政策推行“无汞化”或对传统化工行业采取一定限制,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PVC 和烧碱在国民经济中均具有广泛的应用,PVC 下游消费领域集中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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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型材、薄膜、电线电缆、地板革等,与建筑行业的关系紧密,若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政策或者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波动,将对 PVC 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烧碱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氧化铝、化工、水处理、造纸、纺
织印染、轻工等行业,若下游企业由于政策或市场需求等因素导致产量发生波动,将对烧碱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若 PBAT 及三氯氢硅市场总体需求不足、公司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公司在建“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和“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四)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盐、电石灰岩、兰炭、焦粒,主要能源为煤炭和电力。其中,原盐、电石灰岩和电力主要自行生产供应,煤炭、兰炭和焦粒主要从外部采购,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及能源在公司的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大,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出现上涨趋势,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部分中间产品与终端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在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尽管公司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且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由于化工行业自身的特性,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
(六)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日常生产需要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要求。公司主要从事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多个品种,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音,对环境造成较大压力。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公司环保治理压力和成本将不断增加;尽管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配备了相应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均已实现达标排放,但不排除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环保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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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故障、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公司可能因此遭受监管部门处罚、赔偿其他方损失、被要求停产整改甚至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5.83%、16.99%、11.54%及8.75%,存在一定的波动,综合毛利率的变化主要由
于公司主要产品 PVC、烧碱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出现售价波动。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行情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产品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可能会引起公司毛利率波动。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配置资本资源,及时、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但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降低财务成本,进而提升经营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取得成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则每股收益等指标在本次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淮矿集团的批复。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述事项能否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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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明段舒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小勇潘仁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海滨马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素玲李姚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超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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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孙邦安唐卫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司成莉丁少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士峰张如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钱超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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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段舒宝王小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刚王勇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敬阳井金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忠瑞丁顶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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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方良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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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杨昀凡
保荐代表人签字:
冯浩陆东临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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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字:
李俊杰
董事长签字:
朱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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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刚章钟锦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卢贤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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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熊明峰汤小龙张志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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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潜在影响,为保护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以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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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此外,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平。公司将持续提升在管理、财务、生产、质量等多方面的风险监管能力,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4、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增强企业执行力,并同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提升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水平,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淮矿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华塑股份利益;
2、淮矿集团承诺切实履行华塑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淮
矿集团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淮矿集团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淮矿集团愿意依法承担对华塑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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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华塑股份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华塑股份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同时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薪酬制度时,将本人薪酬与华塑股份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确保公布华塑股份将来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华塑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
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华塑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华塑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华塑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1-1-106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之董事会声明签署页)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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