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4年10月·济南目录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1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
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4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5中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14:30
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布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四、审议议案
五、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期间,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遵守会议纪律。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需要在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五、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2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平台及投票方法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将于近期到期,为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的审核同意或批复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有序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情况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
股东会决议,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
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递交、呈报、修改、补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等;
三、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及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
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与募集资金运行相关的协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
发行方案、发行价格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运用等做出修订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
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九、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事宜。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前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的审核同意
或批复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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