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2 月14 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对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 万股进行拍卖。经过公开竞价,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竞得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2700 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
公司此次公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08 年2 月19 日,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付清上述款项。2008 年2 月20 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过户的民事裁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并在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收购行为直接收购方为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由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为其实际控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