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0月22日,宏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4年10月28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宏发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0月28日至 2024年10月27日。本计息年度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1.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0元(含税)。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宏发转债”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