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证券简称:亚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11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248913588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7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27.2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8%。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63.6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42%。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1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2号)、《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3号)、《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2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
2公室
邮编:130000
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箱:info@yatai.com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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