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股票简称:东方电气编号:2024-06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一届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电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风电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公允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失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