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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1-08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600865股票简称:百大集团编号:临2025-00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

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等主体间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一案前期已取得一、二审生效判决。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送达的《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杭州海维就上述生效判决提起再审申请,省高院已立案审查中。

*公司所处的诉讼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一审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因该案件目前尚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省高院再审审查或再审审理结果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与杭州海维、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龚兆庆、张晓玲就位于

杭州市延安路的杭州大酒店所属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杭州海维屡次拖欠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务费等款项,公司于2023年4月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拱墅法院”)提起诉讼,拱墅法院于2024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于2023年

9月22日解除,并判令杭州海维腾退返还该物业至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占有

使用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杭州海维不服一审判决于2024年3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上诉。杭州中院于2024年8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

1体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二、再审情况近日,公司收到省高院送达的案号为(2024)浙民申6561号《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杭州海维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杭州海维不服拱墅法院作出的(2023)浙0105民初773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及杭州中院作出的(2024)

浙01民终4650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故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据此展开再审审查。杭州海维再审请求如下:

1、撤销拱墅法院作出的(2023)浙0105民初7736号民事判决书、杭州中院

作出的(2024)浙01民终465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其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若省高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无误,则在再审审查阶段即驳回杭州海维再审申请。若其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存在必须予以纠正的错误,则省高院将在再审审

查阶段决定再审审理,并在再审审理中再次审议双方纠纷并据此作出再审判决。

三、本次再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省高院再审审查或再审审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再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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