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2证券简称:中航高科公告编号:2024-024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酒店四层
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8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082835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8.022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姜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徐樑华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俊超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刘向兵出席了会议。总会计师孟龙出席了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毛继润因公务未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807695424 99.9272 443985 0.0549 144100 0.0179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黄娜、王秀淼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