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
陈均平
作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始终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并深入贯彻《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与要求。工作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时刻保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敏锐洞察,全面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
本人积极出席每一次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而深刻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不懈努力,本人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较好地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陈均平,中国国籍,女,60岁,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博士。陈女士曾任中央财政管理管理干部学院财政系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24年6月28日起正式担任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事项,较好地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出席情况及
表决如下表: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是否本年应参亲自出以通讯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董事姓名独立加董事会席次数方式参席次数次数次未亲自参股董事次数加次数加会议东大会的次数陈均平是50500否1
(2)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备注容
陈均平是无无—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4年,公司召开1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6次)、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运作规范,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4次,全部现场出席应出席的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决议是否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独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天海是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业采购北一机床
2024年第二次会议精加工数控机床相
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2024年8月16日1、审议通过《关于是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子公司与公司
2024年第三次会议控股股东附属公司
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2024年12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是立董事专门会议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会议与上海舜华新能源
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2024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是立董事专门会议终止亦创园区房屋
2024年第五次会议租赁及物业服务的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入职公司后,积极与公司所聘用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了多轮深入的沟通。通过这些交流,详细听取了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进展报告,并就公司审计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公司财务及业务状况等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探讨。这些沟通确保了对公司审计工作的全面了解,并为后续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主动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同样,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也针对中小股东所关心的公司业务发展、财务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解答与交流。在后续的履职过程中,持续关注并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声音被听到并得到妥善回应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内,在公司现场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了相关议案的审议工作。期间,还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专题沟通,并参加了各类实地调研和业务培训活动。据统计,这些履职活动合计耗时约20个工作日。
对于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议案资料,均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提供,并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客观、审慎的思考和研究。在必要时,会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情况。在出席相关会议时,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与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进行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还依法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特定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
为了持续关注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在报告期内听取了1次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事项情况的报告,从而强化了对决议执行的监督力度。年内,还参加了多次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活动,实地深入了解了相关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情况以及有关项目的实施、推进情况。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多项管理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在调研过程中,还对相关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决议的有效落实。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还积极与公司董事长、其他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以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沟通。
其中,参加了非执行董事与董事长沟通会,听取了董事长关于2024年公司发展和董事会运行基本情况的通报。在经过充分沟通和交流后,就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水平、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出了建设性建议。此外,还通过浏览公司网站、查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等多种渠道,全面掌握了公司的运营情况。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被占用情况。
(八)抵押贷款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下属天津天海以抵押方式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
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天海以抵押方式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就上述两项议案,本人参加了相关董事会,无异议。
(九)出售资产情况公司不存在出售资产情况。
(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充分了解和审阅公司会议议案后,本人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十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证券法》、中港两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
信息披露;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十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继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落地情况、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高级管理层成员的提名及薪酬情况;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事项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1、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天海工业采购北一机床精加工数控机床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事前审议。
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之交易价格是综合考虑设备技术要求、产品价格及保密性等方面因素,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人同意将关于天海工业采购北一机床精加工数控机床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附属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事前审议。
经审核,本人认为:议案中所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议案中所述关联交易之交易价格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人同意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附属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
订产品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项议
案进行事前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在氢能源市场资源共享,相互推广对方产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优势,完善公司在氢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形成全产业链优势效应。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人同意将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
司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事前审议。
经审核,本人认为: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在氢能源市场资源共享,相互推广对方产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优势,完善公司在氢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形成全产业链优势效应。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人同意将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5、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亦创园区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事前审议。
经审核,本人认为:终止该项关联交易协议是根据交易对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函,并结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本人同意将关于提前终止亦创园区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的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本年度无相关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公司本年度无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对公司披露的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本年度无相关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本年度无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更换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成员的议案。
就上述议案,本人参加了相关董事会,无异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更换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薪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就上述项2项议案,本人参加了相关董事会,无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职责,充分运用了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了诸多富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这一年来,本人始终坚守岗位,致力于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展望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认真履职的态度,本着更加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此,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紧跟行业动态,确保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始终与时俱进。同时,本人也将更加注重与各方面的沟通,包括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以及股东的交流,以期提高董事会的整体决策能力。
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将致力于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通过自身的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均平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