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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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
函》已收态,现就贵公司董事会函询问题回复如下:
1、除贵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截至
目前,本公司未收悉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述事项的通知.
2、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四川长虹股票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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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