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已收悉。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现就此函回复如下:
1.截至2024年7月11日,我公司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2.截至目前,我公司持有的你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3.异常交易波动期间,我公司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已收悉。作为你司实际控制人,现就此函回复如下:
截至2024年7月11日,我单位不存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
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的情形。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