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证券简称:香溢融通公告编号:临时2024-05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本次担保金额:4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31802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
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23833.54万元。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2024年9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在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14日止的债权确定期间内与香溢租赁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2024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公司决策程序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4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4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担保额度6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
1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5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
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名称: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71220565X
3.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整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7日
6.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营业期限:2008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6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
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
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3楼
10.财务状况
2024年6月30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255190.55万元,净资产90446.43万元,
资产负债率64.56%。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660.34万元,净利润3433.80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195259.69万元,净资产87012.63万元,资产负债率55.44%。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086.86万元,净利润1865.30万元。(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51.43%,公司全资
2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86%,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2.50%,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71%。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浦发银行宁波分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溢租赁
(一)所担保主合同债务人香溢租赁与债权人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按照约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二)被担保债权
担保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在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14日止的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与债务人香溢租赁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000万元整为限。
(三)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等。
(五)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公司主营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租赁首位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成果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全过程监管,亦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控业务操作和经营风险,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租赁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非融资担保业务提供的最
高额保证担保423833.54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85927.15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
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31802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84894.7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70821.8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2026.53万元的174.89%,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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