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出台。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
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定位、及证券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的定位已十分明确。首先,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本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证券公司允许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明确界定。
在清理整顿完成之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将快速发展。参考境外经验,长期来看,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6万亿元。
证券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将获发展良机。首先,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将为证券公司提供巨大的业务空间。其次,由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存在转板机制,使得证券公司能够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公司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这意味着业务机会与挂牌公司共成长。第三,从监管来看,该市场业务将是目前证券公司管制最少的业务,将最能够发挥创新试验田的作用,有利于推动证券公司创新能力的提升。
龙头公司及区域特征明显的中小公司相对受益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