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8证券简称:茂业商业编号:临2024-037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1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丽波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碧文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45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00万元,
3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
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报审计拟配备
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并考虑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等
综合因素考虑,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的事项向公司
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根据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表现,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我们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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