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复函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征询函》收悉,经确认:
截止目前,不存在筹划可能对你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你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协助你公司及时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此复.
9上海报业集团
2024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