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股 编号:2025-01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7元(含税)人民币
*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税)0.007 人民币,B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当于0.007元(含税)人民币的等额美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169554.06元人民币,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21697297.15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9704684.58元。
-1-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7元(含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4916069股,本次参与权益分
派的总股本为9349160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544412.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8982398.14元)合计总额35526810.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58%。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5526810.624674580.354674580.3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116169554.06-125232772.4415186164.85
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139704684.58
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44875971.32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是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
5000万元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2040982.1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44875971.32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2198.74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否
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否
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3-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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