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监管提醒函】财联社11月18日电,东方集团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监管提醒函》。提醒函指出,2024年6月19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承诺在3-6个月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目前承诺履行尚无实质性进展,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加快推动解决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提取受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