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证券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2025-02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
配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7994051.86元(母公司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5100986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
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40427106股后的股份为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为9746738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73369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4873369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421758474.2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470492168.2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03.2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
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99841235.1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8574929.1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1.36%。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8733694.00141301681.22135742863.62
回购注销总额(元)199841235.1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529751.50123374861.08426771613.0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437994051.8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25778238.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199841235.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3433788.1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25619473.98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否
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342.5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