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
核实情况的函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股票于2025年1月8日、1月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要求
经我司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认真核实除了前期你司已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我
司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你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你司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囟购、股权
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你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司股票的情况。
如有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及重大信息我司将及时通知你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核实情况的函》盖章页)济南高新限公司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