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
核实情况的函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要求,
经我司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认真核实,除了前期你司已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我
司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你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涉及你司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你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司股票的情况.
如有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及重大信息,我司将及时通知你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核实
情况的函》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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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4年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