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2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分红1.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实施2025年中期(包括半年度、三季度等)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4493182799.52元,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9427750.10元,扣除当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259942775.01元和上年的利润分配金额2804554200.63元,加上留存的未分配
利润4899914640.79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34845415.25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9708760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25559980股,即以
30715276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3元(含税),其
中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1元(含税)为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为按照《新奥股份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特别派息规划》进行的特别派息。综上,公司合计拟发放现金红利3163673455.8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为360175068.61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共计
3523848524.42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493182799.52元的78.4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63673455.8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0.41%。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量为基础,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新奥股份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新奥股份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特别派息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元)(a) 3163673455.81 2804554200.63 1577220386.43
回购注销总额(元)(b)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 4493182799.52 7091104294.66 5843911351.4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4434845415.2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7545448042.87
(元)(A=a1+a2+a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否低于5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B= b1+ b2+ b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809399481.89
(C=(c1+c2+c3)/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7545448042.87
注销总额(元)(D=A+B)
现金分红比例(%)(E=D/C) 129.8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特别派息规划》,公司将新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交易取得的投资收益进行特别派息,2023年-2025年每股现金分红0.25元(含税)、0.22元(含税)、0.18元(含税)。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重大资金安排和对股东
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新奥股份未来三年
(2023-2025年)股东特别派息规划》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括半年度、三季度等)实施特别派息方案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