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主要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24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奥智城有限公司与新奥新智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新智数智未来智能城市有限公司43%股权。同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新奥新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奥聚能科技(廊坊)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新奥聚能科技(廊坊)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新智数智未来智能城市有限公司
12%股权。前述收购事宜已于2024年6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 Xinneng (Hong Kong)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香港”)与 Jade elephant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新能香港收购 Jade elephant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持有的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2688.HK,证券简称“新奥能源”)669800 股股票。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前述收购事宜已完成股票过户手续。
3、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 ENN LNG (Singapore) PTE. LTD
1(新奥液化天然气(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新加坡”)与 Ocean
LNG Kylin 2205 Limited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新奥新加坡收购 Gas Shanghai Pte.Ltd. 3%的股份。前述收购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主要购买、出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的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主要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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