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证券简称:宜宾纸业公告编号:2025-00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13972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2.970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邹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董事杨铭、严杰、罗大川、周在峰、李宇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周在峰、李宇轩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2人,监事杨军、高革胜、徐虹、吴奥、陈思遥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出席;公司总经理吕延智、副总经理谢章红、财
务总监周明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表决权的比例(%)关于选举董事候选
1.01人李剑伟为公司非11081089299.4736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董事582390.8523
候选人李剑伟772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逐项表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婷婷、郑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