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证券简称:新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1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566527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52.664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5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93578024 97.9963 3673902 1.8598 284000 0.1439
普通股合计:19357802497.996336739021.85982840000.143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监事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吴小金164227761299.1322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419357897.996336731.859828400.1439年度日常性关02490200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陈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