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证券简称:新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4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3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按照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由新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国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贸易”)。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钢国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北京贸易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
北京贸易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35N8XG5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
5.法定代表人:郭毅
6.注册资本:31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运输代理业;仓储业(不含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半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贸总资产
69638.34万元,净资产为61670.61万元。2024年1-6月,营业
收入为54348.14万元,净利润1060.91万元。
(二)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9496046X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9层6单元2210
5.法定代表人:庄央兵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批发金属材料、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服装、煤炭(不得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京贸易为新钢国贸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拥有其
100%的股权。
9.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贸易总资产4354.52万元,净资产为4056.69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0.82万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新钢国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
北京贸易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钢国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保持不变;北京贸易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北京贸易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新钢国贸依法承继。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
并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管理极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且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北京贸易系新钢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属于新钢股份内部整合事项,不会对新钢股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新钢股份的当前损益产生实质影响,新钢股份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组成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