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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01 00:00 查看全文

ST新潮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4月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5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

2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1.请现场参会股东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等工作,

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经核查股东身份等相关信息后进入会场参会,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为保证现场会议审议和计票程序的正常进行,迟到股东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进行相关议案表决,但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3.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4.为保证股东大会秩序,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于开会

前15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由于本次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大会会务组登记事先发言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3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经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之后发言。

5.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发言

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6.每一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

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7.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8.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10.本次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为保证会场秩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勿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

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2.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公司董事长刘斌先生主持会议,安排会议议程。

二、审议各项议案:

(一)审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股东对审议事项讨论、提问,有关人员答疑。

四、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五、监票人员统计表决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5议案一: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双方沟通过程中,发现所需工作量及专业胜任能力超出拟承接时的预期,鉴于其现有人力资源和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期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向公司提出辞任申请。为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价格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

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相关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6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诉讼(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裁)结果裁)人仲裁)人裁)事件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金亚科

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投资者技、周旭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

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

辉、立信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

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

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保千里、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

2015年重

东北证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

组、2015

投资者券、银信1096万元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年报、2016

评估、立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年报

信等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冯蕾: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家桢: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

7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对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进行专项复核。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婷婷:2017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2022年2月18日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工作十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4、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独立性

拟聘任的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6、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以及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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