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4-05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对《子公司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评价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