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相关情况的回函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征询函》收悉,经自查核实,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本回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
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弓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确认,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9
月19日、9月20日、9月23日)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
情形.
特此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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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十支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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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