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武汉卓尔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武汉客厅项目艺术大厦B
栋”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