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城投”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核准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1号),西藏城投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3192612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19660744股增加至
951586865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均做出了股份锁定承诺,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192612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售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序号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股数量数量(股)数量(股)
本比例(股)
1柳栋329815303.47%329815300
2郑彬277044852.91%277044850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9406331.68%159406330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7255931.65%157255930
上海金浦钧融私募投资5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67282320.71%67282320伙)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7282320.71%67282320
7李辉65963060.69%65963060
8 UBS AG 6200527 0.65% 6200527 0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854880.47%4485488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
1039577830.42%39577830
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持有限售股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序号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股数量数量(股)数量(股)
本比例(股)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1139577830.42%39577830
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
合)
12李迎春9195290.10%9195290
合计13192612113.86%131926121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1926121-131926121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19660744+131926121951586865股份合计9515868650951586865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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