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 B 股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由11.97元/股调整为11.85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毛啸先生、艾耕云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0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48名激励对象授予647.7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毛啸先生、艾耕云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