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证券简称:庚星股份编号:2024-086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晨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大宗业务新品种拓展等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本议案关联董事赵晨晨、蒋彬彬、徐鹏、张燕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客户的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计
29866441.96元。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照公司经营规模及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定价。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及其他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