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证券简称:庚星股份编号:2024-090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
全资孙公司上海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庚”)与下游客户
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伟天”)、宁夏伟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伟中”)开展焦煤大宗供应链业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产生相关应收账款金额合计149332209.77元。
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经营状况及其法律诉讼涉及的被执行情况、公司与上述
客户合作的历史经验及向其催款的实际进展等情况综合判断,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共计29866441.96元。
二、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述客户合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866441.96元,剔除所得税因素,将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399831.47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金额未经审计。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