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股票代码:600750南昌
二〇二四年九月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目录
议案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
议案二: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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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
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
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大
会秘书处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
决权等各项股东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至大会秘书处进行发言登记,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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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14:50
二、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五、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须知。
3.宣布大会出席情况。
4.推选2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1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5.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6.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
7.大会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统计会议表决票。
8.宣布表决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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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11.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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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汇报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拟订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如下:
一、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按照合并报告口径,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8753443.17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437289305.46元,减去报告期内发放的现金股利440390129.90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5652618.73元。按照母公司报表口径,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74410563.73元。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
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元(含税)。若以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
62912875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5元(含税),共计派发
31456.44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3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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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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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汇报如
下:
2022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该事项将于2024年11月到期。
为持续加强银企合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合作,拟申请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鉴于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一、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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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宗少俊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269667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
珠海华润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珠海市12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原名珠海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市商业银行”);2009年4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组珠海市商业银行成为其控股股东。2011年3月,珠海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珠海华润银行已在珠海、深圳、中山、佛山、东莞、惠州、广州、江门、肇庆设立10家分行、87家支行,及广东德庆、广西百色2家控股村镇银行,并在深圳前海设立1家资金运营中心。珠海华润银行现有法人股东12名、自然人股东124名,持股比例占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424680000049.77%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55661405318.24%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93396843110.95%
珠海市海融投资有限公司8423332769.87%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280149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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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珠海华润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3888.81
负债总额3566.24
净资产322.56
营业收入68.00
净利润14.02
资产负债率91.71%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珠海华润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3年,珠海华润银行资本充足率14.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19%,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5.81亿元和1.73%,拨备覆
盖率达169.32%。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
截至2023年底,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1.63亿元;自本年年初至7月31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
公司通过对珠海华润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分析及近年的合作,加深了对珠海华润银行经营情况、管理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认为珠海华润银行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在珠海华润银行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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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一)业务范围
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期限不高于3年期)。
(二)定价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三)年度规模
在珠海华润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四)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
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维持与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保持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资金收益。
(二)关联交易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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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关于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汇报如下:
鉴于唐娜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九人,公司拟增补一名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提名崔兴品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崔兴品简历
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持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分析
化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药理系开展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主任科员,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主任研究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健康和安全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崔兴品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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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董事候选人崔兴品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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