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44公司简称: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董事长刘学东因公出差吴利民董事苗世昌因公出差谭元章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银电力 60074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康永军孙超
电话0731-896872880731-89687188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
35号35号
电子信箱 hy600744@188.com hy600744@188.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4497761727.0524059743085.26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1713153481.661700549495.660.74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3545975523.114885193180.94-2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63948.93-154212260.19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4810183.80-172093779.46不适用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76462628.53245162526.38135.13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0.28-11.83不适用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0.002-0.076不适用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002-0.076不适用股)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907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
股东性持股比持股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东名称
质例(%)数量件的股股份数量份数量国有法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9.976087939710无608793971人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国有法
16.973446959010无344695901
司人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国有法
8.341694606080无169460608
公司人国有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4591081210无9108121人境内自
刘佳0.3367244000无6724400然人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国有法
0.1939078760无3907876
司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其他0.1428457000无2845700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其他0.1223763190无2376319
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创贤其他0.1223754190无2375419哲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
王林琳0.1123118000无2311800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控股股东与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控股股东与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无的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24华银电
公司20241024804882024-02-052026-02-075000000002.93
力 MTN00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23华银电基础期限为
公司2023
力 MTN001 3 年,发行
年度第一期1023831222023-11-235000000003.93
(能源保供人拥有续期中期票据特别债)选择权
(能源保供特别债)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适用□不适用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92.392.41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91 2.72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